第三百四十七章 无证据判决,司法环境不太好?(第2/4页)
作为律师,他很清楚这一点。
没有证据,任何说辞都没有说服力。
尤其是在刑事案件当中。
于是直接将判决书的原照片,发给了苏白。
苏白详细的看着判决书中所判决的内容。
其中,着重看向判决书中的争议事实和理由。
以及判决认定事实和理由,所适用的法律和证据。
怎么说呢……
从判决书中的相关争议事实以及相关法律的运用和证据来看。
不属于零证据。
但是属于,没有任何的直接证据或者是除了口供以外,不存在任何客观的事实。
等同于零客观证据。
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讲,这个判决都不应该成立。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只是基于口供的判定和判决。
不存在基本的事实条件和客观条件。
会极大的增加冤假错案的概率。
这也是为什么在法律上再三强调不要只注重于口供的原因。
在苏白看完判决书后,已经确定了,这个案子的判定的确有着非常大的问题。
肖海博在将所有的情况都一一表明后,然后又开口问道:
“苏律师……”
“这个案子能接吗?”
苏白点头:“这个案子肯定可以接,没什么问题。”
这个案子在苏白看来,也算是比较特殊的案例了。
因为除了一些冤假错案之外。
苏白也很少遇到那种没有直接证据和客观事实就进行判决的案件。
这种案件判了,那么就是以后的“冤假错案。”
说不定还能成为经典案例,进入法律考试教材内,成为考试内容。
这种案子肯定要接!
表达出自己愿意委托这个刑事案件后,苏白又继续开口:
“什么时候能见一见委托人或者是委托人亲属?”
“明天。”
“这件事情我还是在前两天才知道的,今天我那个小学同学的妻子才找上我,让我能帮帮忙。”
“老家嘛,你也知道,各种人情,所以我就让她先不要着急,买一班明天到南都的高铁。”
“到时候见面了再说。”
“好的……”
苏白点头。
针对这个案子的事情,商议完毕后,两人也没有过多的进行寒暄。
毕竟离得很近……偶尔两个人还一起坐在办公室里喝茶。
没有过多寒暄的必要。
等到把肖海博送出办公室后,苏白揉了揉眉心。
这段时间……案件还真的一个接着一个的来。
呼……
深吸了口气,苏白坐在沙发上,低头看着手机。
紧接着就看到肖平军给自己发的消息:“苏律师……”
“刚才津市监察人员,给我打电话联系我了。”
“?”
肖平军的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
现在这个时间津市的监察人员联系肖平军干嘛?
“监察人员联系你做什么?”
“是这样的苏律师……监察人员只是询问我,关于王海和大发超市对于我们这种购买过期食物的人群,有没有其他行为。”
“比如说恐吓殴打……”
看到这里,苏白明白了过来。
这是在询问王海有没有涉及到组织他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等行为了。
监察人员,这是在为王海的罪行添砖添瓦。
肖平军还在那边继续发消息:
“苏律师……我刚才还询问监察人员,关于王海以及工商等负责人的处理结果。”
“监察人员说是需要保密。”
“但还是告诉我,涉及到的金额目前已经调查超过200万。”
两百万……
200万的涉及金额已经涉及到了巨额的程度。
基本上等同于5到10年的有期徒刑。
不过涉及到这么多人,具体的金额没有办法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