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九章 被告方,一个两个三个……小李:妙啊!直接上诉领导部门!(第2/4页)
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行政案件,是当事人准备二审起诉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不作为。
为什么这么起诉?
因为当事人的女儿,在某一家超市购买了一袋零食。
在吃完该零食后,出现了严重的腹泻和其他情况。
到医院一检查,检查出了食物中毒的现象。
所幸就医及时,后续没有太大的问题。
但是医生说如果送晚一点,可能会造成一些紧急的情况。
这种情况谁不心急?
在当事人找到该超市讨要说法时,该超市没有任何的表现。
负责人就几句话:“你怎么证明是吃了我们的零食出了事的?”
“出了超市以后,我们对于我们的卖的东西概不负责,你说不定是吃了什么其他东西,造成的食物中毒。”
“你是不是想讹我们超市?”
就算是当事人拿出了相关的证明后,超市的负责人也就一句话:
“有本事就去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告我们去!”
后续的情况就是,当事人不仅找了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还找到了卫生部门。
食物过期属于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管理。
出现了食物中毒的情况,则需要找卫生部门反映。
当事人一连找了这三个部门,然而出现了互相踢皮球的情况。
卫生部门说:
“食物中毒的确归卫生部门管辖,但是由于食物过期,应当按照食物过期处理,让其先去找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
其他两个部门又以:“食物中毒归卫生部门管辖。”
再次踢皮球,来应付当事人。
总结来说,就是来来回回的踢皮球。
当事人因为这件事情跑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这件事情硬是没有任何的进展。
最后当事人实在受不了了,提起了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将超市和行政部门一起告上了法庭。
最终的结果是一审败诉。
现在正准备再次提起诉讼。
并且在此期间还有一个关键点。
当事人在打一审官司的过程中,通过了解发现。
食物中毒的不只是他女儿一个人,还有八,九名的小朋友,年龄都在3到8岁。
了解总结到这些的时候,苏白微微皱眉。
两名以上食物中毒已经算作群体性食物中毒。
现在又涉及到了婴幼儿,这种危害性不言而喻。
对于这种事情,行政部门不作为?!
是互相踢皮球不作为,还是不愿意承担相关的责任,故意推卸责任的问题?
如果属于后者,那么已经涉嫌到了行政违法的情况。
……
北都分所办公室内。
当事人肖平军,来到办公室内看到苏白后,走上前:
“苏律师,你好……”
“你好……”苏白主动握起了肖平军的手。
肖平军望着苏白,表情有些激动:
“苏律师……”
“这个案子我找了很多律师,很多律师不愿意接这种复杂的行政案件。”
“没有办法,在一审的时候我只找了个小律师。”
“现在准备再次提起诉讼,听说北都的律师在行政官司方面有高水平。”
“于是就来了。”
“我喜欢在网上看一些庭审和法圈情况,也知道苏律师你是国内的顶尖律师。”
“想着到北都的分所来试试。”
“没想到这个案子竟然是苏律师你承接的!”
“苏律师……这一次要多劳烦你了!”
苏白笑着开口:“不劳烦,先聊聊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吧。”
“好好好……”
简单的寒暄过后,几人坐下来,开始了解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
其中,苏白最关心的是,在这个案子当中,八九名幼儿食物中毒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