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九章 被驱离法庭!苏白:我TM和你杠上了!(第2/4页)
我作为检方,只需要简单的进行补充就可以了。
……
审判台席位上。
胡军在面对苏白的数声质问,没有进行回答而是直接开口:“请被告方委托代理人保持安静,现在还未到委托代理人进行发言。”
“针对本案中,张某,李某和薛某,是否是寻衅滋事,还正在答辩当中。”
“请被告方委托代理人注意。”
“面对询问才能发声,在没有询问到被告方委托律师的时候,被告方律师要保持安静,我在这里进行提醒。”
“如果再有下次,那么还请法警将被告委托律师带离庭审现场。”
审判长的提醒和恶意性的针对,让苏白深吸了口气,关于顺安地产有限公司,他进行过了解。
是安县第二开发商公司。
可是在这个案子的代理当中,法院方面就这么明坦坦的袒护检方?!
甚至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提出疑问的权利都没有了?
直接让法警将人带离现场?!
离谱!
张某李某和薛某的行为是什么?
完全可以看作,举着牌子站在别人家门口要钱。
没有对别人进行殴打,威胁,辱骂等一系列损害他人法律权益的事情。
就这样,不仅仅被立案,而且还被检方提起公诉,说的过去吗?
肯定说不过去!
这种情况下,他进行反驳,竟然还被这么警告。
嘶……
苏白安静的看着审判台席位上的胡军,一旁的李雪珍气鼓鼓默念:“送进去!”
庭审继续。
审判长整理着诉讼材料,将刚才的事情跳过,望着被告人席位继续开口追问相关细节。
“被告方当事人张某,李某,薛某,你们三人组织其他人进行讨要赔偿款,在顺安有限公司门口进行讨要的行为。”
“你们的目的是不是只是为了讨要相应的赔偿款?”
“是的。”
老薛开口回答。
讨要相应的赔偿款就是老薛组织的,在这方面,老薛也愿意承担责任,所以在审判的进行询问的时候,第一个开口回答。
在老薛开口回答后,胡军在看了苏白一眼后,敲响法锤。
“本次庭审相关的事实条件,以及相关的证据线索,大致的进行了完善。”
“现在进入休庭。”
“……”
休庭。
等到合议庭成员离开庭审场,苏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本次庭审。
压力很大啊!
一旁李雪珍小声开口:“苏律师,休庭了,这一次的审判长,倾向性太明显了,我都看不下去了……”
“不过,我已经找到检查审查部门在哪儿了!”
“嗯!”
“嗯?!”
望着苏白疑惑的眼神,李雪珍眼睛眯起了一道月牙:“是这样的苏律师,我用地图已经找到了。”
苏白:……
对于李雪珍的做法,苏白只能说干的漂亮!
……
合议庭商讨室内。
这一次进行休庭,胡军并不是想要商讨,对于被告方是否进行判决。
判决是肯定可以判决的,因为法律解释权就在他这里。
需要进行讨论的是,在这场庭审当中,怎么样去进一步的解释判定。
关于这一点,胡军和两位审判员进行了商讨,最后定下来了,最关键的一点。
依照寻衅滋事第四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进行判决。
不过在刑期上面,针对检方的控告可能会有所缩短。
商讨的内容是,对老薛判一年6个月,对其他两人判六个月。
如果拒不认罪,那么可以要求检方继续补充庭审内容。
比如说是不是老薛和其他两人对其他人进行诱导,而前去索赔。
这个玩意儿,如果定下来了,那么可不只是判一年六个月,至少再加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