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具有强烈倾向?来,判个我瞅瞅(第3/4页)
再说民事律师又不是一点都不懂刑事。
基本的逻辑处理能力还是存在的。
面对公诉人一而再再而三的瞎问,肖海博直接用一句话给回怼了回去。
检方席位上。
石秀杰的脸明显出现了一阵的红胀。
不过很快,他的心情就平复了下来。
现在怼他怼的是很爽,可是一会儿判决的时候那种后悔的心理就会呈现出来了。
在这种情况和打过招呼之下,这个案子已经没有了什么其他的问题了。
眼前的这个肖海博该判还是要判!
一想到这些,石秀杰心中的气愤便消散开来,笑着对肖海博的问题提出反问。
“可是经过检方的了解,当时你的委托人夏光明不仅仅认识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并且他们两人之间还是好朋友的关系。”
“这场诉讼,按照夏光明的说法,原本是普通借贷关系,可是你起诉的方式是万利有限公司非法集资,这一点你知不知道?”
肖海博:……
???
普通借贷关系?
知不知道?
知道个屁!
肖海博微微皱了皱眉,陈述的语气不禁开始加快:
“当时据我了解和调查的资料显示,万利有限公司的确是进行非法的集资,而不是普通的借贷关系。”
“在我代理夏光明的这场诉讼当中,依照当时的证据,以非法集资进行起诉,没有任何的问题。”
“我不清楚夏光明和当时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不是属于借贷,但当时夏光明和我陈述的是——”
“万利有限公司,发售了一款理财产品,说是集团内部的好产品,夏光明进行购买,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在购买产品前承诺过,到一定的期限后会进行返还本金和利息。”
“这款理财产品并不是通过国家合法手段进行的发放。”
“这难道不属于非法集资吗?”
“当时的夏光明向我出具了购买材料,其中包括了,购买时所保留的票据。”
“民间借贷,应当是打借条,而不是说给予相关的购买票据。”
“非法集资和借贷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作为一名一流的民事诉讼律师,在公诉方,石秀杰提到相关问题的时候,肖海博立即进行了反驳。
并且反驳的相当有力。
苏白在听完公诉人石秀杰的询问和陈述以后,微微皱眉。
这不是想把脏东西往肖海博身上扣嘛?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这两样东西肯定分得清楚!
针对于这一点,就算是夏光明改口供了,认为他们两个人是朋友之间的借贷关系。
但实际上还是存在非法集资的关系。
至少在肖海博的主观认为,以及相关的证据证明,依旧是非法集资。
夏光明单一的口供并不能够认定事实,只能够说明夏光明作伪证。
再说,法院方面不可能只听取夏光明单一的口供进行判定。
要依照事实,依照各方面的证据认证。夏光明只是叭叭的改个口供,没有任何的有力证据来证实他的口供,有什么用?
法院方还真的敢以一个口供来进行判定啊?
肯定不敢!
这个案子如果仅仅依靠着一个口供来进行判定的话,算是在苏白的认知里开了先例。
不把这群人一起送进去,就算是对不起他学的法律知识。
所以。
以此观点根本证明不了肖海博具有伪证嫌疑。
苏白也不清楚石秀杰这么问的意义在哪里,目前的辩诉公诉人完全是被肖海博吊打。
苏白举手示意:“审判长,公诉方询问的问题已经超过了本次庭审的相关内容。”
“我申请停止公诉方继续针对我方当事人进行问答。”
审判台席位上,面对苏白的申请,马桥微微皱了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