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经典陈述!人人平等,不分369等!(第2/5页)

开庭审理的流程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宣布开庭以后,检方开始陈述被告人的罪行和相关的证据。

以及确认李雄和林明两个人有没有疑问和异议。

有没有异议?!

肯定有啊!

李雄坐在被告人席位上,脸上的表情简直都快要骂娘了!

他本来以为自己只是会被上一个小小的处分而已。

可是谁能想到,到最后竟然直接被提起公诉,这和谁说去?

认罪?!

肯定不能认罪啊!

可是当方唐出来指正他的时候,李雄和林明两个人整个人都懵了,没想到方唐竟然还会直接出庭进行指控。

完全没良心了!

再加上本次的证据链完整。

李雄找来的律师,虽然在广都属于一流的律师,可是……

面对完整的证据链,也没有任何的办法。

只能劝告李雄和林明,认罪认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说不定在后面的刑期中具有良好的表现,还能得到减刑的机会。

只不过李雄和林明两个人都不听劝告,但实际上两个人知道自己有罪,只是心里憋着一股气。

……

最后的法庭陈述上,李笑荣作为公诉人,进行了一段很经典的陈述。

李笑荣看向被告方李雄和林明进行了相关的陈述。

“被告方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导致了,自身出现了问题,或者是出现了漏洞,在第一时间想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想要掩盖问题,并且在掩盖问题的做法上,导致出现了更大的问题。”

“试问一下被告方两人,你们是否还记得自己的责任?是否还记得自己的职责?”

“你们的做法,对林栋负责任了吗?”

“想要逃避自身的责任而放纵更大的罪行,造成的结果是你们心中当初所期待的吗?”

“我不知道被告方两人有没有针对自己的过错和责任问题进行过懊悔,但是从评审上面的具体情况来看,我丝毫感受不到两人对于自己渎职出现错误的认罪认罚的态度。”

“在法律中,生命权为第一权益,林栋的生命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在死亡后的法律权益,也由于被告方的掩盖而差点丢失掉属于这最后的法律权益。”

“群众的舆论从来不是指责,而是监督。”

“被告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陈述,不是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辩诉,是为了逃脱自己的罪行,进行的最后的,没有办法且不甘心的发出自己的声音。”

“这种声音并不受法律的保护,只是在陈述着自己的不甘心。”

“到了此时此刻,被告方当事人依旧没有任何的悔改,丢失了自我的初心,拒不接受法律的审判。”

“请审判长考虑到这一点,进行重判!”

陈述完成。

苏白笑着看向公诉人席位李笑荣。

李笑荣的这段陈述,很简洁,但是很振奋人心,只不过有些话说的很保守了。

在国内,生命权为法律第一权益。

李雄和林明,试图通过自己的职权来掩盖自己的责任,和方唐等人的罪行。

而让林栋,丧失了自身的法律权益。

这一点说的非常好!

不仅仅是苏白这么认为,本次为庭审直播,观看每次庭审的众多观众同样是这么认为。

“公诉人的表达太好了,说的太对了,刑法总则中的立法宗旨和第四条说的非常的清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律平等,不分369等!”

“李雄等人只是因为想掩盖自己的责任问题,就让林栋失去了刑法人人平等的这一条准则。”

“凭什么呀?”

“我觉得就应该严判重判,从重进行判处!”

“对的,能够清楚的感觉到,公诉人说的太好了,完全说到心坎里了。”

“说的好,这种检方,这种公诉人为受害人争取自己的权利,真的很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