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陈美霞:我被提起公诉了?法院:判!(第3/4页)

完全是在消耗大众们的信任力,尤其是一审的判决,更是让这种道德水平以及公信力大幅度降低。

针对那些真正有需求的老人们,对他们来说,消耗掉的这种道德,往往会给这些老人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最近网络上面因为这个案子还出现了一个段子。

扶一扶,家没了,十年白干。

虽然只是对这个案子的调侃,其透露出来的问题,是对于一审案件判决的不满。

好在二审给出了一个算是相对满意的答案。

对于陈美霞的不满人群是属于绝大部分的。

还有一小撮人认为的是,可能是陈美霞真的记不清楚了,或者是什么其他的情况。

只不过这种人群占据极小的一部分。

不管怎么说,这个案子对于大众的还是有着非常巨大的影响力的。

提起公诉时,苏白作为第三方也参加了庭审。

南都中级法院……

苏白来过不少次了,这一次的合议庭成员他都不认识,审判长姓名:余年。

另外加上一男一女的审判员。

三人组成了合议庭成员。

关于这个案件的审判,公诉方也就是检方,对于这个案子准备的很妥当。

妨碍司法罪。

指的是以各种途径妨碍司法的正常流程,不过在这场庭审当中,公诉方不只是提出了这一个罪名。

因为根据公诉方的调查以及深挖发现,李木作为相关的部门人员知法犯法,并且有其他的违法犯罪行为。

证据确凿。

在庭审上面,李木的代理委托人根本反驳不了公诉方的控告。

因为公诉方所提交的证据,是有依照并且有法律依据的。

被告方也就是李木的诉讼代理人,没有什么太过于反驳的余地。

证据确凿,还想反驳?

怎么可能!

而且公诉方还从钱伟那边拿到了相关的一些证据和证言。

在公诉方一一进行举证和控告的情况下,李木方面的诉讼代理律师只能勉强应付,并尽力的做减刑处理。

关于陈美霞的控告,检方的攻击也很凌厉。

对此苏白也没有太多的参与发言。

关于这场诉讼。

检方对李木的建议量刑是一年六个月,对于陈美霞的建议量刑是六个月。

在法庭陈述阶段。

陈美霞和李木的诉讼律师,以陈美霞的年龄和李木所犯罪行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减刑的陈述。

各方陈述完毕后。

法庭方面宣布了判决的结果。

“一:确认李木犯罪事实,判处李木一年零六个月。”

“二:确认陈美霞犯罪事实,判处陈美霞三个月拘役,但考虑到陈美霞的年龄问题,做缓刑处理。”

在法庭法锤落下以后,宣告审判结果结束。

陈美霞坐在被告方席位上,望着自己的三儿子脸色苍白。

心里的滋味很不好受,于是用力敲击着桌子。

“判决我不接受,所有事情都是我做的,为什么要判我儿子!”

“我儿子可是跟你们一样的,都是在相关部门工作的,你们就看在有关系一场的份上,少判点行不行?”

“就判的和我一样就行了,三个月拘役,再判个缓刑行不行?”

审判台席位上,余年摇了摇头,他要真的根据人情世故来判,真的听了陈美霞的下一个进去的就是他了。

“判决是根据罪名和犯罪的严重程度进行判刑的,不是根据人情世故来的,如果被告方认为判决有任何问题的话,可以提起再审或者是监察的程序。”

“合议庭方面对于判决达成共识,认定判决没有任何的问题。”

“被告方当事人请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现在庭审已经结束,请接受判决。”

说完合议庭成员离开了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