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你告诉我,你这不是恶意控告?(第3/4页)

两者相类似。

抛开具有一定的诱导性,第一点,直接被否认了。

第二点,贺东升同事的表述只是表达了一个观点,并没有直接表述和证实贺东升的主观。

一审中,第二点的目的是进一步确认何东升的主观意愿,有没有骗保行为。

实际上抛开第一点的判定,只有第三点才能够确认,贺东升的确有故意的主观意愿。

但是5%的几率倒也不是不可能出现。

如果不是全安保险具有诱导性的询问。

以第一点为出发点,再结合第二点和第三点,这两个相对性的主观意愿的话,那么一审的法院根本不会判定贺东升骗保。

说白了,这个一审案件能够这么判定责任全在全安保险的法务身上。

实际上。

李双军说的没错,他们的确干涉不了司法流程以及没有干涉司法流程。

这些说的的确是实话。

可是李双军并没有将最关键的一点说出来,那就是立案和检方进行的证据调查。

是根据全安保险方面提供的证据去进行查实。

李双军分明是在模糊概念,他的确是没有干涉司法,但是他相当于提供了诱导性的假证据。

是这个证据本身就有问题,导致了出现一审判决,判处贺东升有罪的情况。

诱导证实主观意愿,并且进行立案,移交检方,作为第三方出庭,进一步指控。

你告诉我,你这不是恶意控告?

你这TM不是恶意控告是什么?

不过想要证明对方是恶意控告,需要一步步慢慢来。

苏白收回目光,看向了检方席位。

胡兵看向庭审的材料,点了点头:

“一审的基本控告是基于以上问题。”

在询问完检方以后,苏白还想要开口,却被李双军举手打断。

“审判长,我方认为,诉讼方的陈述带有太强烈的主观意愿表现,陈述的内容也带有一定的偏向性,不具有法律上公平公正客观的事实。”

“诉讼方认为,我方提供的证据具有诱导性,这件事情是没有经过法院进行判定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在没有经过法院判定和判决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应该对于证据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定义。

我方认为,应当驳回诉讼方这一段的陈述。”

苏白开口反驳:“我方并没有这么认为,我方只是对于这一点提出疑惑,并在庭审上进行陈述。”

“并且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被诉讼方对于我方提出来的这个疑惑点,这么的紧张?”

“被诉讼方如果真的没有诱导行为的话,那么为什么要申请驳回我的陈述?”

“并且,我方提出的诉讼申请中,控告被诉讼方具有恶意控告的行为。

现在被诉讼方提出驳回我方的陈述是否是为了后面我方和被诉讼方对于全安保险恶意控告贺东升这一点儿进行提前的准备呢?”

“根据法律依据,我方具有怀疑的权利,还请被诉讼方回答我方的问题。”

李双军:???

他没有想到,苏白竟然一眼就看出来了他的想法。

他之所以提出来驳回这一段陈述,也的确是为了为接下来的辩诉提供一个好的环境。

不过面对苏白的问题,李双军也早就准备好了怎么回答。

“我方只是不希望有任何抹黑我方名誉的事情,并不是诉讼方所提及到的其他事情,而是基于我方本身的法律权益去申请驳回。”

啧啧……

要不怎么说是老法棍呢?

这回答可以说是滴水不漏了,不过苏白没有在意李双军的话。

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对于李双军的这个申请,审判长肯定是不会判定驳回的。

因为判定驳回的话,那么就很明显是偏袒着被诉讼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