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你管这叫控告的直接证据?!(第2/4页)

还有就是,法院方面对于不同判罪的卷宗,是有着不同分类的。

另外。

这也和追诉期有关系。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有着追诉时效的限定。

法定最高刑期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

追诉时效指的是,在这追诉时效的时间限制内,对于裁定有任何的问题,有着重大的能够改变案件的证据,那么就可以进行追诉。

但是过了追诉时效的,则需要通过最高法的核准之后,才能够进行追诉。

林浩学这个案子,被判无期徒刑,追诉时间为二十年,目前才过去六年的时间,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工作人员微微点了点头:“好的,不过关于时间年限这么长,并且还是无期徒刑的卷宗,有点不太好处理和复制,你还需要等待一下。”

“好的麻烦了。”

……

半个小时后。

刚才的那名工作人员来到了苏白面前:

“你好,关于林浩学案子的这个卷宗,由于年限时间长……所以需要一定的时间。”

“大概会在两天后才能完成。”

“你可以先留一个地址,到时候卷宗复制完成,可以邮寄到你所填写的地址。”

“当然,也可以两天后再过来取,就是如果过来的话,可能会比较麻烦一点,我的建议是邮寄。”

“邮寄不会出现太大问题的。”

一些时间跨度比较成的卷宗,的确不是几个小时就能完成的。

对于这一点儿,苏白还是比较清楚的。

点了点头。

“好的,那我们填写完邮寄地址就行了是吧?”

“对的。”

在填写完邮寄地址以后,苏白笑着开口。

“谢谢了……”

“不客气。”

等到走出江都中院以后,苏白长呼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的确有点麻烦。

最麻烦的点在于,这个时间跨度比较长,又是无期重判。

找什么材料,或者是见当事人,都挺麻烦的,不太容易去处理。

揉了揉眉心。

这时候,一旁的李雪珍眨了眨眼镜:

“苏律师……其实我在江都中院也有学长学姐……要不催一催……?”

啧……

李雪珍的学长学姐真多……

冯立坚作为法学顶尖高校副校长……在政法圈人脉广……尤其是南都和江都相隔不算太远。

这也算正常……

不过根据苏白的经验来看,这种就算有人情世故大概也需要两天的时间……

“不用了……这期间咱们还有其他事情需要处理,等两天就等两天吧。”

“奥。”

“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轻轻的点了点头。

……

三天后。

白君律师事务所内。

李雪珍将江都中院寄的关于林浩学的一审卷宗,拿到了办公室内。

“苏律师,关于林浩学一审的卷宗,江都中院方面已经寄过来了……”

“嗯!”

苏白接过材料:“整理一下。”

“好的苏律师。”

卷宗中,包括了一审的判决条件,证据以及其他材料。

苏白看卷宗的着重点在于:

证据方面!

因为根据李香芳的表述,她的儿子没有杀人,是被冤枉的,那么在证据上一定会存在着重大的漏洞和线索。

果然……

在查看卷宗证据方面的时候,苏白发现了重大的问题。

望着卷宗,所列举的证据材料以及所指控的罪行。

苏白眉头紧锁。

口供,辅证。

你管这叫做直接控告的证据?!

控告死刑的直接证据就是这,你这不是扯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