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第一次行政诉讼案件(第3/4页)

临南市距离南都不远,很快,苏白和李雪珍就打了车,回到了律所内。

并且,将卷宗整理了一下。

一个小时后,苏白揉了揉眉心,将卷宗的内容大致整理了一下。

并且将证据和判决书中的关系理清楚,长呼了一口气以后,心里面有了一个大致的判定。

这个案子。

还的确有一定的难度。

难点在于,法官的倾向性。

先说一审的判决结果……

一审之所以认定张来冬的寻衅滋事,主要的原因是在于一点,根据寻衅滋事罪的定义中的第三点。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判定理由。

修桥所占用了公私财物,进行收费,用以自己牟利。

牟利的金额达到了三万元,即判定了六个月有期徒刑。

不得不说……

这个寻衅滋事罪,还真牛。

按照这种定义的话,的确没有毛病……

可是这个罪名完全不讲道理……判你,你又挑不出来任何的毛病。

你说你没罪?

好!

我直接拿出来法律条例,指着念给你听,再给你解释。

你还说你没罪……?

不是,你嘴咋那么硬?

我都是按照法律条例念给你听了,你还说你没罪?

顶嘴?!

判你丫的!

不仅判,而且判的一点毛病都没有,让你没有任何的办法。

因为判决完全是按照法律条例来的,你挑不出来任何的毛病。

嘶……

再来看看对于行政处罚的判定,未经批准,私自建桥,不当得利,处罚三十万元。

这个罚款的力度也很大,张来冬根本承担不起。

啧啧……

不得不说,那个什么建桥公司为了接工程,还挺懂法,二话不说就进行举报,不仅举报了,还举报成功了!

TMD。

苏白在了解完这些以后,随后又对卷宗内提交的证据材料大致过了一遍。

简单整理过后,长呼了一口气。

“先见见当事人吧!”

……

等到第二天的时候,苏白带着李雪珍来到了南川县看守所内。

在提交了相关的材料以后。

对于张来冬这种只判了六个月的人员,看守所的在审核完材料,询问完相关事项以后。

相应的工作人员就带着苏白和李雪珍来到了传唤室内。

怎么说……

不需要人情世故,这南川县的办事效率还是挺高的!

传唤室内。

相关的工作人员嘱咐了一些相关的事宜和规定以后,开口道:

“传唤嫌疑人大概还需要十分钟的时间。”

“好的谢谢。”

苏白礼貌的道了声谢和李雪珍在传唤室内静静的等待着。

李雪珍小脸板正。

对于这个修桥做好事的张来冬还挺敬佩的。

很快。

张来冬来到了传唤室,明明年纪不算太大,看上去却显得很苍老,脸上的皮肤相比于张来春来说,更黑。

一看就是常年劳作所造成的。

张来冬在看到苏白以后,眼睛稍微亮了一下,随后坐在了凳子上,面对苏白显得有些拘谨,缓和了好几秒才开口道:

“律师你好,我是张来冬。”

苏白笑着点头:“你好,我是你的委托律师,南都白君律师事务所,苏白。”

“叫我苏律师就好。”

“好的苏律师。”

听到苏白的话,张来冬拘谨的情绪缓和了不少,眼神中也带着一丝的明亮。

“苏律师,其实判我六个月倒是无所谓……不管我有没有做错,判我我都无所谓。”

“只是……”

“我家孩子上大学,我被判了以后,这对我家孩子上大学有影响……”

“我还是希望别因为我的事情,影响了我的孩子上大学……还有那钱,太多了,我交不起……能不能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