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眼前这个男人,懂我啊!(第3/5页)

……

特殊的房间。

迪恩等人,换上白大褂,穿戴好手套脚套,开始拆封推车上的证物。

这一步。

迪恩不假于人手,全部自己来做。

证物其实并不多:几十张案发现场的照片特写、四五件血衣、一把还残留黑褐色血迹和干枯血肉的斧子、部分受害者体内提取出来的遗传物质……

那个尼可,之前之所以表现的累,不过是不想看到迪恩,靠近往常被自己占据大量时间的芬妮罢了。

对于这种受荷尔蒙驱使、没点城府的家伙。

迪恩实在升不起多一点的关注。

他先将照片,一一摊开在房间一处大平台上。

这些照片,都有编号,根据编号,其实也可以大致在脑海形成案发现场的房间布置。

照片上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别墅的大厅和大厅通向地下停车库的走廊通道。

别墅的女主人,就惨死在大厅。

也是如此。

受害者的邻居,才会凑巧看到凶手谢米清理尸体的场面,并且报警,让这起入室杀人案,光速告破。

而在大厅和走廊的连接处。

有着长长的血痕拖拽痕迹。

痕迹的尽头,就是手脚被捆住,最后被活活勒死的男主人。

他身上黏连着许多的血液痕迹,双眼瞪大,无助而愤怒的依靠在墙上,早已经浑浊的眸子,死死看着镜头,冲击着看到照片之人的心灵。

迪恩脑海,却已经根据照片,快速形成了当时的案发现场:

凶手的第一犯案,应该就是位于客厅。

对方将房主夫妻捆绑后,当着丈夫的面,凌辱了女主人,之后用斧头残忍地杀死了对方,之后再拖着男主人,来到走廊,先是用斧头给了男主人两下,之后又换成绳子,将对方勒死。

迪恩之所以推测,对方是先用斧头给了男主人两下,之后再杀死对方,原因在于男主人胸前两处血迹形成的痕迹,是属于类似泉水涌出造成的晕染。

这种情况,常见于血液剧烈流动,突然冲出体表造成。

如果不是衣物的遮挡。

当时这两处伤痕的血迹,甚至可能会直接溅射到对面的墙壁上面。

……

看完照片。

迪恩敲了敲台子,看向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的尼可:“看到这些照片,当时你们难道没有一丁点疑惑吗?”

这里毕竟是别人的地盘。

为了之后的行动便利。

迪恩准备调教调教这个不成熟的小白脸。

尼可听到迪恩的话,眼角一挑,冷哼一声:“斧头上虽然没有发现指纹,但女受害者的体内,却有凶手谢米的遗传物质,同时还有目击证人,这起案子简单明了,你想让我们疑惑什么?”

“第一!”

迪恩伸出一根手指:

“罪犯的基本犯罪心理,主观上,一般都会选择先杀死更有威胁的目标,之后再处理其他人。

但是这起案子,却反过来了。

凶手杀死女主人后,将男主人拖拽到了走廊,再进行杀害,十分多余。”

“变态的心思,本来就和常人不一样!”,尼可立刻用言语反击!

“第二!”

迪恩不以为意,竖起两根手指:

“凶手手上有斧头,并且在处理女受害者的时候,干净利落,斧头落到男主人身上的时候,却软绵绵,好像小孩畏畏缩缩地砍下去一样。

之后更是放弃使用斧头,选择用更加麻烦的绳索。

这也很不符合常理!”

尼可眼中更是不屑:“用斧头杀人和用绳子勒死人,给凶手带来的刺激感官是不一样的,这有什么不符合常理的!”

“那你会再习惯了法拉利的强烈刺激下,转而换乘小孩子的三轮车?”,迪恩反问。

女受害的惨状,说明凶手内心暴虐无比,渴望鲜血和血肉飞溅的刺激,享受斧头劈开血肉的畅快,根本不可能会喜欢用绳子勒死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