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2章 通过(第2/2页)
说败家吧,上品太乙金仙法宝,一些寻常的太乙金仙手里都没有吧?顶多有一两件中品太乙金仙和下品太乙金仙法宝。
想来想去,也只能感叹一声‘真舍得’了。
但荀况院主并不管你那么多,只是淡淡地道:“没有就用同等功德价值的宝物上交吧。”
说罢,荀况院主开出了两道符诏,分别送到了方鉴与周炤真人面前。
方鉴接过符诏一看,好家伙,原来是‘罚单’,不过上面落款是太玄都省以及太玄司局都检院的名。
……
方鉴与周炤收起罚单后,荀况院主这才开口说道:“好了,现在开始商议新法之事。”
说罢,只见荀况院主抬手一指,只见一道金光霎那间飞起,随后那金光飞到齐物盘上空,变成了一卷玉简。
紧接着玉简缓缓展开,凌空显出了数列金色的仙篆大字,从左往右,最醒目的三个大字名为《仙官律·劝善法》
“都仔细看一看吧,这就是四御尊神与大主使新修之天律《劝善法》。”荀况院主对众人说道。
众人马上肃然端坐,目光看向了前方的《劝善法》内容。
内容并不复杂,甚至很简单,因为这篇《劝善法》乃是对所有天条的补充,并且首次明确了两点,第一点是仙官必须要严格遵守天条,施行天条。
第二点是天条的最终目的,是劝导现实天地间一切众生向善,而不单纯地只是一种用以惩罚的律典和手段。
也就是说,以后天法官执法,都要向着‘劝善’为出发点,如果是附和‘劝善’标准的,就可以不予惩罚,甚至可以赐成其美。
所谓的‘善’,便是‘好’,便是‘美’,便是天地间最美好的事物与德行。
另外,这《劝善法》着重规定,仙官触犯天法,尽管其附和《劝善法》的规定,天法官可以赐成其好事,但必须剥夺仙官身份,并没收通过天庭得来的一切好处。
比如一个仙官来天庭之前是个凡人,现在却是真仙,那么就要收回你的真仙道行与法力。
如果之前是个元婴境,那么就要将你打回元婴境,收回你元婴境以上的道行法力。
但具体的流程,还是要靠天法官们来根据实际情况定夺,但必须要在《劝善法》的范围内定夺。
“都看完了吗?”片刻之后,荀况院主朝众人问道。
众人收回目光,齐声答道:“看完了。”
荀况院主道:“既然看完了,那就表决吧。”
表决?这还需要表决?四御尊神和大主使制定的律法谁敢不通过?
但是规则就是规则,正规程序还是要走的,天庭只有一个人可以直接绕过天法院修改、颁布天条,那就是玉皇大天尊。
所以表决的结果是毫无悬念的,《劝善法》经所有在任天法官一致通过,正式并入《天条·仙官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