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七章 法与现实(第2/3页)
“是。”
陆邦兴再度站起身来,深吸两口气,突然朗声道:“庭长,四位助审官,以及各位检察员,在下希望各位能够明白一点,在此案中,孔泰、孙晟是处于喝醉的状态,而韩冬娘是万花楼的一名歌妓,虽然她说自己卖艺不卖身,但是这与陪酒、陪欢是没有关系的。
许多比韩冬娘更有名气,且也是卖艺不卖身的歌妓,都经常陪客人喝酒,我敢断定,韩冬娘定也陪过顾客喝酒。
而孔泰、孙晟乃是万花楼的顾客,他们都识得韩冬娘,这一点万花楼的店主,是可以证明的。虽然韩冬娘说在此之前,并不认识他们二人,但是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并不认识这两位万花楼的顾客。”
说到这里,他稍稍一顿,又道:“歌妓最擅长的就是取悦男人,一颦一笑,都足以令人神魂颠倒。那么当一个歌妓走在烟花之地,一个眼神,一个举止,都有可能令过往的行人误会。更何况,当时孔泰、孙晟是喝醉了酒。
我们无从得知,韩冬娘当时是否有暗示孔、孙二人,亦或者是她的一个举动令二者误会。但我想要说的是,如果皇庭判孔泰、孙晟有罪,那么其她歌妓很有可能会如法炮制,以此来勒索顾客或者路边的行人。”
许芷倩狠狠骂道:“无耻至极!”
院外也响起一些嘘声,但比方才嘘曹栋栋要小得多。
有不少人是沉默的,甚至有些那么几个人还是点头支持的。
虽说北宋的歌妓,地位不是非常卑微,主要是因为这些文人非常推崇歌妓,此时的嘘声都是来自于读书人。
但是也有很多普通百姓,这心里想得跟陆邦兴说得也差不多,也都认为歌妓就擅于勾引男人,取悦男人。
你一个女人走在烟花之地,这能不招蜂引蝶吗?
尤其面对还是两个醉汉。
“此外!”
陆邦兴又看向曹栋栋,“我认为曹警司的处理手段严重违反皇家警察的行为手册,虽然他当时是在放衙中,但是他最终又将孔泰、孙晟押回警署,显然这放衙中的警司,身份是没有变化的,如果他当时亮明身份,兴许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故此在此案中,韩冬娘和曹警司也要负很大的责任。我说完了。”
张斐点点头,又看向马小义,问道:“马警长,有什么要说得么?”
马小义道:“俺以为曹警司并未违反行行为手册,因为当时曹警司离他们的距离还很远,如果早早就亮明身份,那他们跑了咋办,亦或者狗急跳墙,挟持韩冬娘,又咋办?我们皇家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许多时候都是在有把握控制犯人后,再去亮明身份,以求保护无辜者。”
张斐点点头,笑道:“多谢马警长相助。”
“不谢!不谢!”
马小义嘿嘿笑道。
张斐又看向蔡卞等人,“你们可有结果?”
四人相觑一眼,上官均道:“还是只能引用杂律中第四百三十二条,诸在市及人众中,故相惊动,令扰乱者,杖八十。也就是老师说得寻衅滋事来判,且由于并没有惊扰众乱,未达到杖八十的标准,故也只能用劳役来惩罚。”
其实《宋刑统》中并没有寻衅滋事的罪名,只有这么一句话,是张斐自己概括为寻衅滋事。
那劳役惩罚,当然也是张斐自己定得。
这也是为了遵循法制之法的原则。
张斐微微皱眉,问道:“那调戏妇女呢?”
四人又是面面相觑。
那蔡卞讪讪道:“回老师的话,这目前还没有因言语调戏入赘的条例,最低的入罪要求,都必须是女子受害身体上的伤害。不过我知道曾经也有过一个判例,就是一个女子受到言语轻薄,而选择轻生,官府之后便追究那男子强奸未遂罪,但显然也不适用于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