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第2/3页)
沈遥凌移开目光:“那今日的事情就到此为止。”
宁澹点了点头。
得到另一世的记忆之后,他已经明白自己身上有许多的错处,也就顺理成章地认为,他现在与沈遥凌之间的鸿沟是来源于他做得不好,只要改正就可以。想得那么轻松,结果他竭尽全力地去学着改变,却仍是前路茫茫。
现在他虽然能够和沈遥凌亲近,但难受似乎并没有比先前减轻多少。
或许这是因为糖与黄连一起吃,会衬得黄连更苦,也或许是因为他原先痴人说梦,想得太过简单,在他没预料的时候,他与沈遥凌之间积累了太多的矛盾,一时清理不完。
可是宁澹又偶尔会感到奇怪,沈遥凌给他写了花笺,分明是喜欢过他的,哪怕是一夜之间决定不再喜欢他了,为什么又会生出这样多的艰难险阻?
宁澹仔细回想,也想不到自己在十八岁以前到底还做过些什么罪大恶极的事,能让沈遥凌对他的失望如此之深。
但沈遥凌对他的防备和警惕,又确实不是一日之间能够形成的。
想到这些,宁澹便忍不住有些提心吊胆,总觉得还有什么自己未曾察觉之事,就如上了战场之后才闻到前方陷阱的气味,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深坑。
沈遥凌和魏渔、宁澹二人分别谈话,总算是在表面上和好如初。
宁澹仿佛丝毫也没有与太子争权夺势的想法,整日跟在沈遥凌身边,紧追不舍。
沈遥凌也无心管他,她研究着商路。
据乌尔所说,在大宛的更西边,还有一个千城之国大厦,那里军阀割据,商业和交通都极为便利。
大厦之后再往西边行进,穿越一整片沙漠,还有一个强大的帝国,叫做罗马,大厦就是靠着与这个帝国做生意,赚得盆满钵满。
那个帝国古老而神秘,据说四季宜人,泉水淙淙,池子底部铺满黄金。
不过,因为太过遥远,乌苏也从未有人去过那里,只有耳闻。
但这个消息已经足够让沈遥凌确认,这条看似通向天堑的黄沙之路,一定能带来大额的财富。
沈遥凌盘算着。
“沙漠地处炎热,白天里离开河谷和绿洲基本上是寸步难行,即便是阴天时也燥热难耐。乌苏的服饰虽然轻薄,但也不够散热,不如我们大偃的丝织品,而且观赏性也不可同日而语。”
沈遥凌捧着两块布细细对比,宁澹自觉替她抻直边边角角。
听到她这样说,回忆道:“与叛军交战时,我们亮出大偃的丝织军旗,在日光下色彩浓丽鲜艳夺目。后来叛军节节败退,看到丝绸军旗便腿脚发软,看来是印象颇深。”
沈遥凌眼睛一亮,唰唰提笔在信纸上写下丝绸,又道。
“这几日我听说了一个事情,不是有个百夫长来报,说发现了一个逃兵么?”
宁澹点点头,确有此事。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只觉得蹊跷,仗都打完了,眼下就是闲散的时候,哪里来的逃兵?
可那百夫长言辞凿凿,说是已经连着三日没有见到那个士卒的身影,夜里睡觉也瞧不见人,定是逃之夭夭了,要向宁澹来领军令去追拿逃兵。
最后是沈遥凌恰巧听闻,拜托乌尔去派人查了查,才发现那名不见的士卒,是对一名乌苏的女子动了情,打完胜仗后,军中闲散着看管不严,他就趁机溜出来跑去人家家里百般讨好,最终博得美人欢心,过起了郎情妾意的日子,乐不思蜀,忘了时日。
找到他时,他都已经成了半个上门女婿,在人家家中又是捕猎又是挑水,还帮着人家掘井。
也是直到那时,沈遥凌才意识到,乌苏的人不擅掘井,也不懂得印字,他们所有的文书全都是手抄或石刻,当他们看见大偃带来的卷宗时,还啧啧称奇。
这些技术都是可以用来作为交换的东西,对西域的国家来说极有价值,往后都可以利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