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实业兴国(第4/4页)
其实就目前的社会状况,能够让一个工人,长期工人所赚取到的工钱,稳定的供养家庭成员,就已经是非常不错的。
可是说是绝对的良心商家了。
搞什么高工钱制度,便是完全不符合大明如今的国情。
即便是这些基础的保障,在许多商人看来,朝廷这边还是有些狠了。
因为最为关键的一条,所有工人,不可以有卖身契。
也就是说,但凡进了场子,就等于卖身契失效,不仅不受官府的保护,还要进行查出。
朱英已经预判,许多黑心商人,指定大量低价购买奴仆,作为用工人所用。
只是也有一个漏洞。
那便是官府所保护的,唯有享有大明户籍之人。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大明户籍,便就不在保护的范围之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