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定律(第6/8页)
赵沣道:“大人放心,一定办好。”
祝缨道:“大郎先随我去县里,分麦种的事儿先由他料理。”
“是。”
祝缨于是启程因县城,此时从案发至今不过六日。
祝缨回到县城,关丞等人迎人上来。祝缨道:“定了,凶手已然伏法了。”
关丞吃惊地道:“不上报大理寺吗?”
祝缨道:“那是瑛族的人,现在归大理寺管吗?”
关丞道:“那……那怎么伏法?”
“抓了杀了。”祝缨说,“阿苏洞主也是深明大义的人。行了,以后有这样的事甭一惊一乍的,给我累得。出个安民告示吧,就说凶手伏法了,以后两族如果犯案,各依法办。无论何族,我皆一视同仁。”
关丞大声应了:“是。”
祝缨方与一行人重回了县衙,祝缨对苏媛道:“你也要写个奏本的,写出来一同送进京里。”
苏媛道:“奏本我也会写一点儿了,可是那个律条有点儿难。”
“先写奏本,写完了我再教你写那个。”
“好嘞!”
赵苏道:“你留神着脚下,别绊倒了。”
苏媛见他脸上笑都多了一点儿,道:“你遇着什么好事儿了么?笑得像个傻子。”
赵苏也不跟她生气,说:“写不出来的傻子不知道是哪一个。”
两人拌嘴的时候,顾同从县学里回来了,看到一堆人就知道祝缨回来了,跑过来就叫“老师”。
“老师!您将事情办妥了么?!”
祝缨道:“你帮关丞去。”
顾同看一眼那边一对已经停下来的“表兄弟”,答应一声就去找关丞。祝缨这边将兄妹俩打发走,顾同又跑了过来:“老师!!!”
“这是怎么了?”
“您办成了!真不简单!山上山下好些年没这样过了,出了事儿,就是打。据说在很久以前有过捉了对方的犯人交还对方的事迹,但早已模糊不清了。”
祝缨看他有点兴奋,道:“还没完呢,奏本还没递上去,你帮忙了没啊?”
“我这就去。”顾同又兴兴头头地跑了过去。
祝缨回家先换了衣服在书房里写奏本。记述了事件的经过、自己查访的过程、证据以及判罚的依据。然后写了自己与阿苏洞主的约定、属地管辖、互相知会。
奏本的最后写了自己的观点:总体还是要对方与自己一致,不一致而不能劝说的地方就先保留对方的习俗。
然后铺开一张纸,打起了《法典》的草稿,律法虽然是她的长项,让她现编一套还是太难。她寻思着瑛族本身也没个《法典》,弄得太复杂也不像。就先仿着她背过的律法分部,然后往里面填自己需要写的内容。
最先写的就是“继承”,将女儿也列为有同样继承权的人,只要还姓娘家的姓、生的孩子也随母姓,就不算“出嫁”。她有意模糊了嫁娶与入赘的区别,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朝廷里读到的人将会以为这是一种并不鄙视的“招赘”。
她又将“杀伤”里面夫杀妻减刑,而妻杀夫加重的一条抹去了,特意写“互相杀伤”。
凡她之前看不顺眼的律条,在这新的《法典》里想改则改。什么“变法”?不如自己造一个。
唯有这“人有贵贱”阿苏家比朝廷分得还狠,她实在是没办法在这上面明写。只能含恨不写。
她这里草稿打好,苏媛那边奏本的草稿也写好了。晚饭后,苏媛捧着她写的奏本来请祝缨给修改。
祝缨看她已掌握了写奏本的要领,先敬问皇帝,再谈正事,道:“照着这个模子写,总是出不了大格子的。”
苏媛道:“那咱们的《法典》怎么写?我想照着上回写的那样,您看?”她问得有点小心翼翼的。
祝缨道:“行。你的草稿给我看一下。”
苏媛苦笑着拿了几张添改过的纸:“就这点儿,没想好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