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重逢(第5/6页)

说破了天去,拿到京城皇宫让皇帝裁决,他都不能说,亡夫的家产它不归夫族而归寡妇。更不能说,族里给寡妇立个嗣子是坏事。这可是大大的好事,是善举。

至于在自己名下的田产,四阿翁道:“我是花钱买的!”

“是呢!”于妙妙说,“大人,珍珠鱼眼睛都是珠子,拿买鱼眼珠子的钱买我的珍珠呢!”

四阿翁也对郑熹磕头:“大人,世上断没有叫嫁出来的媳妇跑了的道理。”

于妙妙“呸”了一声:“我自有家,我花姐当然要跟着我!还有人比我跟她更亲的吗?”

四阿翁见郑熹没有马上支持于妙妙,也要争一争花姐,争回来给自己孙子当媳妇,那也是好的。于妙妙教花姐,也是花了心思的,花姐识字、会算,还会管家,还省一注聘礼,多么的划算啊!

四阿翁就直说:“大人,这是我家的人。”他料定了,于妙妙和花姐不敢提祝三。婆媳俩回县城已经有些时日了,乡下消息传得慢,才传到朱神汉犯了事,张仙姑母子潜逃、于平免职挨打赋闲在家。

朱家族人一听,觉得机会来了。没有于平这个地头蛇撑腰,于妙妙再厉害,也斗不过夫家全族的。他们这才敢弄出这一出来。因为从府城到县城再到乡下,消息传得慢些,他们不知道朱神汉已经被开释,祝三这个狼崽子已经不是逃犯且无后顾之忧了。

四阿翁还在磕头请郑熹维护“礼教”时,就听到一个再也不想听到的声音说:“是吗?明着抢我的人,你问过我了吗?!”

于妙妙和花姐挂着眼泪的脸上现出惊喜,花姐道:“三郎?!!!不是,你怎么来了,你……”

祝三跟着陆超来到堂下,照着样子跪下来,捧着那张契书说:“草民来接妻子回家。”

郑熹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你?起来说话。”

让他进了堂内,连张仙姑也跟了进来。

张仙姑一张嘴,比于妙妙还要利索,她见过郑熹觉得有靠山,祝三在场,她有底气。于妙妙在场,她自觉不能输给“亲家”,指着四阿翁张口就骂:“你个老王八,又不干人事!自家人整治自家人才叫狠呢!逼死自己儿媳妇,又要逼别人的儿媳妇是不是?”

祝三叫了一声“娘”,才让张仙姑住了口。

郑熹让祝三陈述原委,祝三捧了那张契书,道:“干娘儿子没了,拿儿媳妇招我做女婿的,契书在这里,写得明明白白。”

说是契书,也就是婚书了,因后来有于平帮忙,文书做得毫无破绽。按乡间惯例,这是可以的。当时斧头架在脖子上,四阿翁还当了回“证婚人”,他自己签字画押的。

郑熹没看别的,一眼看到证婚人是朱四,险些笑出声来。吩咐人去送帖子给府衙,要把这案子还给府衙去审。金良一亲自送帖子去,来接的是黄先生。黄先生正愁着,府里没了知府并不是件好事,看起来是上头没了主官管着自由自在,其实是面前没了挡风的墙、头上没了遮雨的瓦,因为钦差还在。

本来还有个朝廷派的副职,那位仁兄更会,直接装病了,说是“主官陨命,我实在伤心,哭坏了身体”,十分仁义,十分得体,谁不得夸他一句“真是个好下属”呢?

黄先生都要哭了,两位主事的一死一躲,其他官员也有样学样,他们这些小吏,哪有份量应付钦差?钟宜手狠,郑熹心思难测,哪个都不好惹!他颤声问金良:“这……不知老兄有何见教?”

金良道:“你放心的审!”

黄先生就差跪求郑熹接这个案子了!他说:“学生实不配审案,学生是个吏,不是官呀!”急急由府衙出了坐公函,请郑熹来审这个案子。

郑熹就是不接,祝三等人被两边踢皮球,郑熹这里派了金良带着甘泽等人押到府衙,府衙又不肯收,行辕也不肯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