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第3/4页)
多少在异乡打工的普通人,都曾被一碗猪脚饭温暖。
猪脚饭,就像饥饿年代那可以裹腹的大番薯,是普通人人生低谷里的那道光。
于是那天,哪怕已经吃过午饭,她也还是进店坐下。
吃了第一口,她想法就变了。这是天意,老天爷让她来此吃如此人间美味。
她承认,什么难登大雅之堂,什么普通人的口粮,都是虚的,上辈子她能在失业期天天吃无非是因为它是自己能负担的起的范围内最好吃的。
猪脚饭,它就是最配的。
她虽然吃着东西眼睛也一直留意着陆一诚,想看看他一会吃进嘴是什么反应。
陆一诚哪可能没注意到妻子的注视,心里想笑,淡定吃了第一口。
原本淡定的脸,快速闪过惊奇。
他错了,就不应该去怀疑吃货妻子的口味的。就她那张嘴,但凡有那么点不好吃的东西,都别想她吃第二口,更别说第二回。
这猪脚饭,毫不夸张的说,出乎他意料的好吃。
于是,他又夹了一大片进嘴。
苏彤终于可以开始打趣他了,笑眯眯问:“怎样?好不好吃?”
陆一诚老实点了点头,非常好吃,并且也认同妻子刚进来时说的话,等这家店卖出名堂了,以后想吃估计也难了。
“在刚听到吃猪脚饭的时候,是不是有些抵触?现在是不是打脸了?”
陆一诚笑了笑,柔声和妻子说:“阿彤,夫妻间无需把话说得那么尽。一会吃完饭,我和你去车里拿给你的礼物。”
“你说的对,夫妻之间,讲究的是心有灵犀。”不说这个了,她巴巴看着他,问:“你给我带了什么礼物?”
“一会就知道了。”陆一诚卖起关子,本来是想给她个惊喜的,唉,都因这一口猪脚饭。
每个人都把自己碗中的饭和猪脚吃的干干净净,就连那盘纯猪脚也是一片不胜。
朱小妹意犹未尽,如果不是已经吃太饱了,她真想就买只猪蹄啃啃。
“老板娘,你真的好会好会发现好吃的。”朱小妹满足夸赞,这话频繁的,几乎都要成为她的口头禅了。
苏彤有些得意,也许这就是身为吃货的嗅觉吧。
吃过午饭,朱小妹回了店里,苏彤则和陆一诚去拿自己的礼物,顺便散散步。
路上慢悠悠走着,苏彤也有机会问,他中午怎么突然过来了。
“来看看你的饰品店收尾工作进展到哪一步了。”这话有点伤感呢,陆一诚看了看妻子。
她并没有露出半点伤感,相反地,双眸还突然迸发出神采,和他说起上午的事。
“今天有个经常来的小姑娘过来,我们简单聊了会。”
“嗯?”
“我的手工饰品店虽然没能赚钱,也没能走太远,不过也是在极少数喜欢手工的人心里留下了一抹印记的。”
这就够啦,也是很大的满足。她相信那个小姑娘,在以后的人生里,都会记得在她饰品店做手工的时候。
商海沉浮,多少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都淹没在那洪流里,时间一久,又有多少人记得。就更别提她这种小门小店了。能在一些人心里留下痕迹,也算是意外的收获,带给他的满足感,其实比挣钱更甚。
毕竟一开始的时候就清楚,这事圆梦大于挣钱。不合时宜的东西,该淘汰就淘汰,她一个风里雨里走过来的社畜,比任何人都能接受。
苏彤告诉丈夫:“后天过后,这店就交由你暂时接手了。”
当然是交由他开始着手装修之类的。整个过程至少要一个月,她趁机放假休息,也给朱小妹放个带薪假。
休息的这一个月干些什么好呢?苏彤兴奋想着,只觉得想干的事好多。
比如,和奶奶及婆婆完成那因为意外暂搁的旅游?现在有车了,可以改自驾游。
两人不知觉来到陆一诚停车的地方,他打开后尾箱,拿出给妻子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