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天人之姿 得,又傻了一个(第3/4页)
“是吗?那它为何不叫卧龙城?” 阙清月随口逗她道。
“额,这,这我就不知道了,只知道城里有一种酒,特别好喝,就叫卧龙酒,还有种酒名唤凤雏,这两种酒都是醉龙城的特产,当地人叫它们卧龙凤雏……”
阙清月轻笑一声,“卧龙凤雏?”
“是啊,祖宗你笑什么?”
“我笑了吗?”
“你明明笑了。”
“呵,得卧龙凤雏其一,可得天下,看来醉龙城这酒,很烈啊。”胆子也很大,只是不知道此城身后的靠山又是哪一位。
“是吧,我觉得也不错,名字霸气,那到时候我一定买来尝尝。”
阙清月摇了摇,轻声道:“真是傻子……”
刘司晨与东方青枫坐于马上,为了照顾后面车里那位,两人皆放慢了速度。
今日早上本来卯时出发,午时应该就能到达醉龙城。
结果现在下午申时还没到,眼看着午后过半。
估计这么走下去,要天黑之后才能入城了。
要换作以前,殿下的脾气,早就忍不了了,天之骄子当惯了,骨子里自有傲气,怎么可能顶着太阳白白走一天?
但今日殿下倒是挺平静。
后面赶车的元樱嘴巴说个不停,见到什么,都要问问她家祖宗。
马车里的人不常搭理她,偶尔才会传来懒洋洋的声音,应付她一二。
刘司晨有时听到二人对话,听得也是一乐,这主仆两个,一个是真傻,一个真的精,反而是绝配,像元樱那么傻愣的人,经常被她祖宗耍得团团转,到头来也不知道真相,但她还挺高兴的,她祖宗拿她解闷,也挺放松的。
一个字,绝。
他转而看向自家殿下,他自小是东方青枫的伴读,殿下出事后,又随他纵马战场,如今是副将,他们可以说,既是年少玩伴,又是最好的朋友,是能为之生死的朋友,他可以说是最了解东方青枫的人。
花中看美人,马上看将军。
东方青枫本就有几分凌人气势,如今骑在马上,宽肩窄腰,个子又高,大长腿随性地踩着马镫,说不出的恣意潇洒,现在却只牵着马僵,慢吞吞前行。
刘司晨跟在后面看着,随后策马靠近道:“殿下,天都要黑了,我们要不要加快些速度?”
“马上到醉龙城,不急。”东方青枫漫不经心地道。
刘司晨笑:“将军,你现在不烦她了?”
“烦谁?”东方青枫侧目乜了他一眼。
刘司晨望了眼后面的马车。
不言而喻。
东方青枫也回头看去,然后抬起眸扫了眼他,上下打量:“你今日话挺多啊,刘副将?很闲?那不如你先行一步,去醉龙城打探下最近三个月的情报。”
“呵呵……”刘司晨装作没听到,立即指着前方道:“我看到有家茶棚,殿下,咱们已经走了两个时辰了,口干舌燥,不如去喝碗凉茶,休息一下再赶路?我看阙姑娘也累了。”
“哼,随你。”
……
下午天气炎热。
官道旁的茶棚可以停靠马车,路过的人大多会在这里休整一番,喝点凉茶消解暑气,还可以食些茶点果腹。
阙清月自马车走下来,正好有风吹过,她用手遮了下额头。
脸颊发丝随风飘动,覆在脸上的时候,看起来,莫名的有种破碎的脆弱感。
元樱扶着她的手,都有些小心翼翼。
阙清月用手拨开脸上的发丝,整了整袖子:“走吧。”
她身着草绿色素纹衣,肩上叠两层精致的云纹刺绣,别人穿或许有些素了,但她穿。
极尽风雅,天质自然。
衣抬人,人抬衣,她自然是后者。
草绿色穿在她身上,都变得清新脱俗了。
元樱对于同样的衣服,祖宗怎么穿都好看这件事,早已经麻木,
毕竟,虽然人都长得一个脑袋两胳膊两条腿,看着像哪也不少,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