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3/4页)

丛琦瞪大眼。

耳根慢慢红了,没一会儿,就蔓延到脸颊,一张俏脸红得滴血。

这下简直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得,谁也甭说谁了。

“……咳……咳咳……怕了怕了,我好怕呀。”

丛琦隐约觉得感情问题一旦明明白白谈“欠不欠”很危险。

再谈下去没准两人得闹分手了。

她这会儿还挺喜欢暨和北的,暂时不想分手,所以直接打住这个话题。

怒容一收,娇气嗔道:“你赶紧把表戴上我看看,我拢共就赚七万,都给你花了一万五,所以不许拒绝,也不许不喜欢。”

暨和北瞬间抓住了关键词。

他就是估算过丛家的家底不会太多。

这才猜测是不是他们不看好自己和丛琦,才拿出家里存款给丛琦还礼。

没想到是丛琦自己的。

可这钱又是怎么来的?

还没等他问怎么赚的,丛琦自己小嘴叭叭没完,把广告的事说了个底朝天。

连郦慧心想签她做艺人的事都没漏下。

“我厉害吧,哎,可惜爸妈有顾虑,不是很赞同。”

丛琦叹息一声。

感到些许遗憾,但因为工作在她心里远远抵不过家人的分量,所以遗憾并不多。

暨和北第一反应是岳父岳母不赞同得好。

他不涉足演艺圈,但对这个圈子的了解不算少。

他在港城待过挺长一段时间。

当初初中刚毕业,外公外婆去世,浣花溪老宅被舅舅抢走。

舅舅拿的光明正大,合情合法。

而他的父母呢,早就各自嫁娶。

跟丛琦父母一样,他的父亲也是知青,京市人,当初到榕城下面的小镇当知青,为了回城,就和他妈看对眼了。

结果外公外婆走关系把他弄到榕城制衣厂没几年。

高考来了。

这下有了正当回京市的途径,他爸当即提了离婚。

而他妈呢,要死要活了一阵子,可在知道离婚没有转圜后,签完字不到一个月又嫁人了。

双方闹得太难看,以至于谁看他都碍眼,谁也不想要他。

暨和北这才跟着外公外婆生活。

多年没联系,而父母又各有家庭,也有新的儿女,哪里都容不得他。

暨和北又是个高傲的,也不愿意到他们家伏低做小遭人白眼。

没钱,没学历,还年轻气盛,别人一说深市好搞钱,他就去了。

结果被卖到港城做人马仔。

他当时的头儿,就是其中一个帮派的老大。

而港城帮派不仅掺和毒,人口买卖,连演艺圈的都掺和得很深。

他最知道这个行业有多藏污纳垢。

私心里,他当然不愿丛琦扎进这个大染缸。

可看着她说起拍广告时闪闪发光的眼睛,暨和北那盆冷水怎么也泼不下去。

话到嘴巴,就变成了夸赞:“确实很厉害。”

“那是!”

丛琦抬起下巴,小模样可得意了:“人家导演说我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得意没一秒,情绪就落了下来。

“不过爸妈顾虑得也没错,后来我稍微了解了一些,演艺圈水确实深,我莽莽撞撞冲进去,一个小浪花没准就得把我淹死。”

丛琦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或者说,她很会开导自己,很能排解苦闷。

天平两端哪个更重要她从来不含糊。

所以一旦下了决心就会自动合理化选择,让自己不要去想另一种可能。因为除了徒增烦恼,好像什么意义也没有。

偏偏她越这样呢,爱她的人就越舍不得。

丛爸丛妈如此,暨和北也是如此。

“没那么悲观,我有一个朋友是混这一行的,回头我问问。如果有熟人帮忙,叔叔阿姨应该能放心不少。”

话一出口,暨和北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

诧异,但似乎没后悔。

丛琦闻言,大而媚的狐狸精溜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