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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玫瑰(4)(第3/11页)

她很漂亮,头发漆黑乌亮地垂在肩上,皮肤晒成棕色,有点像西部片中的印第安美女。

“你去佛罗里达晒太阳了?”我问。

“没有,这是参加学校中的考古学会,在会场实习时晒的。”

“啊,听起来很刺激,玫瑰,你终于长进了,大哥老怀大慰。”

她微微一笑,轻盈地将车子转弯。

我问:“不是回学校吗?”

“我搬离学校了,宿舍太贵。”

“何必省?现在住哪里?”

“带你去看。”

她住在布洛克林区。我很反对,“你怎么住到贫民区去了?治安不好,叫我们担心。”

“不会%,很多同学住那儿。”她安慰我说。

那座小公寓只有两百尺见方,客厅与睡房连在一起,破得不像话,家具全是旧的,一只冰箱马上可以庆祝它三十岁生日,马达吵得像火车头。我呜咽一声,惊慌得说不出话来。

“玫瑰!你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

从窗口看出去,只见一条后巷,全是垃圾筒。

“没有呀,大哥,这地方很好呀,”她说,“一个人住一所公寓,多豪华,我还有私家车子,你少担心好不好?”

“没有冷气机!”我大声说,“我保证炎夏这里气温会升至三十六度。你干吗,你打算做蒸熟玫瑰?”

她“哈哈”地笑,脾气好得不像话。

我心疼,“不行,我勒令你搬家。”

“你请坐,稍安勿躁。”她把我推在一张沙发里,“肚子该饿了吧,飞机上没有什么好吃的,我弄碗炒饭给你吃。”

“饭?”我不置信,“什么饭?你煮饭?”

“别小看我,你小妹我现在是十项全能。”

她走进厨房,几度散手,过后,忽然我鼻中闻到喷香的葱花味。

我禁不住探起身子来,“玫瑰,你在干什么?”

她端出两碟子食物,“来吃呀,扬州炒饭与红烧牛肉。”

我馋涎欲滴,忍不住握起筷子,“玫瑰,真了不起,你怎么会做这个?”

“我连十二人的西菜都会做。”

“哗,你韬光养晦,成绩斐然,好极好极。”

“现在我最乐意吃,把我所有的哀伤溺毙在食物中。”

我把食物吃得干干净净,摸着肚子,长叹一声。

“玫瑰,你太伟大了。”我说。

她用手撑着头,但笑不语。

我低声问:“玫瑰,玫瑰,你在想什么?”

她抬起眼来,“大哥——”

我握住她的手,“你现在尚有什么不称心的事?”

她不响,隔了很久,她低声说:“没有。”

“可是为什么你的眼睛不再闪亮跳跃,你嘴角不再含笑风生?”

“我有点疲倦。”

“那么你要不要回家?”我问她。

“不,不需要,我会很好。”她停一停,“你放心,大哥。”

“我有种感觉,玫瑰,你尚未为上次那件事复元呢。”我小心地说。

“啊,那件事,”她随手拾起碗筷去洗,到厨房门。转头淡淡地说:“我是永远不会复元的了。”

我很震惊,“玫瑰——”

她大眼睛很空洞,她说:“这种伤痕,永远不会结疤,永远血淋淋。”眼下的蓝痣,像颗将坠未坠的眼泪。

我惊惶,“但玫瑰,事隔这么久,我们以为你已把他整个抛在脑后——”

“这次你打算住多久?”她转变话题。

“我与更生来结婚,玫瑰——”

“结婚?太好了,”她抢着说,“我陪你挑婚纱,穿衣服我最在行。”

这时门铃一响,她抹抹手说:“我先去开门。”

门打开了,进来一个貌不惊人的年轻男人,我看他一眼,猜不到他是何方神圣。

玫瑰介绍:“来见过我大哥,我未来大嫂隔几天来纽约。”她又对我说:“大哥,这是我同学方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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