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莫摇辰,那是我的第一个名字。”(第2/5页)
周回一顿,似乎猜到了原因,想了想,又问:“你刚才是怎么发现那群焉弥人的?”
“我躲在草丛里,就见到他们了。”
“你不害怕吗?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胆量,不光能不被他们发现地跑出来,还有勇气来军营报告?”
姓莫的孩子斜眼睨了睨他,像是听到了一个很傻的问题:“我是夜不收,这本来就是我的职责。”
周回瞪大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你多大了?!”
“十二。”莫迟硬邦邦地回道。
周回半天都没吱声。
没人能理解,当十七岁的周回从十二岁的莫迟嘴里,听到他说他是夜不收的时候,心里有多震惊。
“你还这么小!为什么要来当夜不收?”
小男孩吹了吹匕首上的灰:“我村里人都被焉弥人杀了,我要替他们报仇。”
周回原地愣了半晌,不知怎地,忽然就对今天见到的一切释然了。
他抬起手,犹豫了好久,才放到男孩的头上,对方只是瞧他一眼,继续手中的磨刀大业。
小孩的头发很硬,干枯得像一把冬天的茅草。
几天后,周回渐渐熟悉了柘山关营地,他记住了赵青池的脸,还见到了一个年轻的姓杜的将军。
杜将军今年十八,只比他大一岁,容貌俊丽非常,又能征善战,兵法极佳。
同时他也发现,原来军中几乎人人都知道那个姓莫的孩子,无论官位高低,见到他都会温和地叫他几声小莫。
小莫不善言辞,不苟言笑,只要在军营里,不是在磨那把对他而言都算得上是短剑的匕首,就是跟着军中的夜不收学习刀法。
周回偶然看过几次他们练刀,夜不收的刀法与其他军士演练的完全不同,他们的刀法中根本没有固定招式,只讲究一招制敌。
只要能杀死敌人,无论怎样出刀都可行。
起初,周回以为他们这样做,是为了给自己争取逃生的机会。
但很快,他就意识到,真相远比他想的要残酷。
——夜不收除了练习取人性命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找到最快的能杀死自己的办法。
当听到夜不收的训练官教小莫找什么样的角度,才能准确无误地将匕首插入自己心脏时,周回又一次感受到了初见小莫时的震动。
回到营房后,他久久不能忘怀,那个场面:十二岁的小孩将锋利的刀尖抵在胸膛,数着肋骨一点点往下对准心脏。
那天晚上,他又一次主动和小莫搭话。
这一回,他特意问清了小莫所住的帐篷,跑到人家床边,凑上去说:“我读过书,虽然不算很厉害,但我爹好歹也给我请过先生,还教了我好几年。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让我给你起个名字吧。”
小莫盘腿坐在床上,腿上放着一本《千字文》,寻常人家用来开蒙的书,他到了十二岁才开始学。
“真的?你还会起名?”怀疑的眼神朝周回投来。
周回点了点头:“还有,要是你愿意的话,以后我可以教你念书。”
小莫想了想,问:“那我是不是该叫你先生了?”
周回笑了:“我叫周回,直接叫我名字就行。”
“那你要给我起什么名字?”
周回笑得更灿烂了:“还没想好,等想到了再告诉你。”
小莫眼睛一横,对这位便宜先生的水平充满了怀疑。
几天后,姓杜的将军召集全军将士发表讲话,大意是说感谢众将士多日来的鼎力相助,他接到调令,不日将卸任将军之职,返回京中。
周回和小莫站得地方离他很远,看不太清楚他的脸,也不太能听清他说的话,只能隐约捕捉到几个字。
周回留神听了片刻,对小莫说:“杜将军好像要回京了。”
小莫点了点头,目光还集中在杜将军脸上。
周回听了听,又说:“他好像还说,过几日与焉弥会有一场战斗,他会在指挥完那场战斗后,离开柘山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