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7】买房!(第2/2页)

因为在他看来,有钱就应该存银行,而不是拿来买无关紧要的房子。

可如果说成是她拿簪子换的呢?

就说是小成哥哥朋友的外公帮忙介绍的客户,那人喜欢那支金簪,可资金又周转不开,只能拿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和一个门面抵债。

这样,爸爸总不至于再说她乱花钱了吧?

而且,她发现爸爸对小成说的话有莫名的信服感。

只要再让小成哥哥在中间帮着圆谎,爸爸没道理不相信。

如果告诉他一支簪子卖了八十万,他肯定不相信。

但在现在的嘉市换一套房子和一个门面房还是很有可能的。

越想越觉得这个方法可行,以至于林小满这一路上都用星星眼看成霜降。

同样是人,自己还是从二十八岁重生回来的,怎么就比不上人家一个开了年才十三岁的少年呢?

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对了,小成哥哥,我刚才在那个馆子后面上厕所的时候,听到二楼有人在说话。”

说着,她让小成附耳过来,悄声在他耳边学舌。

“你确定那人就是之前我们在酒楼看见过的?”

“我绝对没看错。”

事实上,她记忆力非常好。

几年前见过的人,她再次见面也能把人认出来。

何况,当时那群人贼眉鼠眼的,让人印象深刻。

“你说萧清远也听见了?”

“他应该听见了吧。”

当然没有!

但那个萧清远贼聪明,肯定发现了不对劲。

不然他不会故意和那个男人搭话。

就是不知道,他会不会猜到是盗墓贼。

“这件事你不要管了。”

小成点了点头表示了解,至于最后他要怎么做,林小满也不得而知。

她现在还太小了,手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

但那钱,对她来说无异于烫手山芋,就像小孩子抱着金元宝,招摇过市是要招来横祸的。

所以,她连大笔的钱都不敢动,只能藏起来。

就连董逍,也只知道她卖了一支金簪有点钱,想让家里过好日子,所以才要开废品收购站。

却不知道,她手上还有两千多万的巨款。

房子其实是之前黑子就托人帮她看好的,就在南区的安南街,家对面又是嘉市最好的中学,南区一中。

小区环境很好,只有五栋楼,林小满买的这套房子朝中庭,也不吵。

门面就小区外面,也与一中面对面。

一中旁边,一字排开是,二中和三中。

转角临街处就是南区中心小学,算是全市最好的小学。

而临街是安西街,也就是南区的最热闹的商业街。

所以店铺开着两个门,一个面对一中,一个是面临商业街,位置非常好。

这样的铺子,可以称得上旺铺了,如果不是他们出手快,又有托了人,还不一定买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