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4/8页)
于是,保良就这样衣锦还乡般地回到了“东富”,除欢迎会外,还有勤奋奖章;除奖章外,还有三千元奖金。加上公安局先给的一万,这一万三千元奖金保良转手就花得精光,因为他要开始抚养雷雷。
首先,他就算被东富大酒店重新召回,也不能再住酒店的职工宿舍了,他必须在外面租一间房子,以便安置雷雷的生活。因有“孟母择邻而居”的典故,所以这房子周边的环境,还不能太差。至少不能住在原来他和李臣刘存亮菲菲同居的那种巷子,那里的人口五方杂处,做“鸡”做“鸭”倒卖黄碟假证的比比皆是,对雷雷的成长肯定影响不好。
所以,保良最后选择的那个居住社区,是一个省直机关的宿舍,离东富大酒店很近,离雷雷要上的小学也不算太远。房子虽然旧了,但住户大多为机关干部或他们的亲属,行为言语,都比较正经。房子很小,只有一房加一个过厅,且在顶楼的加层。加层冬冷夏热,旧楼又无电梯,每天进出都要从八楼步行上下,所以每月租金只要六百,确实不贵。但房东坚持一年一租,租费一次交清。所以保良一下就交了七千二百元,两笔奖金一下用掉大半。再加上给雷雷买衣服买被褥买锅碗瓢盆买各种生活用品,那一万三千块钱很快所剩无几,还要给看守所里的姐姐送些衣物被褥,还要凑齐雷雷上学的学费。雷雷马上快到七岁了,等到九月,就可以上学了。保良联系的学校属于普通低收入者的子女小学,但一个学期也要交纳一千五百元整,还不包括书本文具。
上学的日子并非迫在眉睫,钱的问题也就容后再想。保良在他和雷雷的新家安顿下来以后,把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墙上贴了雷雷喜欢的画片,地上铺了彩色的塑料地毡,旧家具全都擦得干干净净,摆上新买的茶壶茶杯。保良心里忽然对这里有了一种归属感,那种幸福的滋味让他夜不能寐。
那种感觉真的难以言表,他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他是家长,是长辈。他在这里不是为了得到爱,而是为了付出爱,他有责任让依附于他的那个孩子,得到家庭的温暖和充分的庇护。
他和雷雷此前并无接触,但他不知为什么对雷雷的感情仿佛历久弥深。仅仅因为他是他舅舅吗?好像并不。
保良常想,在他的生活中,他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是钱,是事业,是兄弟义气,还是忠贞的爱情?他生活在这个城市里,他究竟得到了什么?是什么东西让他心向往之,值得他孜孜以求?
也许这个世界上人人都爱钱。但爱钱的痛苦在于,钱并不万能。而且钱这东西,不是你想得到就能得到的,也不是你只要争取就能争取到的。所以爱钱的结果,大多是终日的焦灼和最终的失落。
事业呢?事业在保良眼里,好像越来越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过程的快乐。他在东富大酒店的每一分钟,都希望自己得心应手,被上级、同伴及客户所欣赏;他希望自己所做的每件事,每个动作,每句语言甚至每个表情,都显示出职业的魅力,那种过程的快乐几乎有点自恋的倾向。因为保良发觉,人生的过程如果快乐,也许就等于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和人生的目标。
说到兄弟义气,这是让保良叹息最多的一个字眼。他和父亲一样,十岁结拜,金兰之盟十年之久,如今长大成人,反而彼此疏离,龃龉多于情谊,交易多于忠义。义气在金钱面前瓦解得那么容易,看上去有点不堪一击!
如果说,父亲与权力的兄弟反目是为了国家利益,那么李臣和刘存亮呢,全是因为各自的私利。
至于爱情,保良不想再提。
保良分析过自己,他确认自己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是一个追求浪漫的人,是一个对爱专一的人。但他同样确认,他是一个爱情失败的人。无论因为自己本身的弱点和不慎,还是爱情本身的难测阴晴,他总归一败涂地,一蹶不振。直到现在他一想起张楠,一想起和她相伴的每一刻光阴,他还会在心里万般不舍,还会在心里出声地哭泣。他也知道,这一页人生纵然美丽,却被历史的老人面无表情地用大手一翻,彻底地翻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