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还挺好吃(第3/6页)

荆丛辙大概也知道,但从没揭穿他。

曲笙站在那里,脚下忽然生了根。

钟璐说得对,荆丛辙对他蛮好,他不该用现在这种态度对待对方,那就太没良心了。

“一直站着不累吗,可以坐下。”

曲笙回过神,“我不……我没什么事,一会儿就出去了。”

“坐吧。”荆丛辙把电脑合上,坐到床边抬头看他,“笙笙。”

曲笙:“…………”

“我刚才听到钟姨这么叫你。”

曲笙努力控制自己的表情,还是忍不住抽了抽嘴角,“你别跟着她叫,挺奇怪的。”

“奇怪吗?”荆丛辙似乎在思考,“那叫你什么好,小笙?Cookie?”

曲笙没想到在酒吧舒梓媛随口一说的名字荆丛辙也记住了,青红里很多人这样叫他,但荆丛辙念这个英文单词的语气还是让他脑仁一酥。

“叫我名字就行了啊,干嘛突然要起称呼?”

于情于理他们都不是能进一步的关系,兄友弟恭的场面不需要在他们之间上演。

“听起来更亲近一点。”荆丛辙还真说了。

曲笙果然没办法礼貌对待对方,很快破功,说:“我们为什么要更亲……”他话说到一半,停住。

“……你听到我们在大厅说的话了?”

荆丛辙的面色如常,“门是敞开的。”

曲笙抿唇,“那也要刻意听才能听到。”

“是。”

噢,就这么承认了。

曲笙的神情复杂,“你这样怪渗人的。”

荆丛辙闻言眨了下眼,曲笙敢打包票,他就是故意的,眨了一下眼。

“是么。”荆丛辙说,“所以你才害怕我?”

作者有话说:

辙哥的眨眼是学笙笙的,学人怪哥哥!

你喝醉了?

曲笙咽咽口水,反驳:“我什么时候怕了你?”

荆丛辙看着他,眼神足以说明一切。

曲笙不甘示弱地看回去。

少年时期没能解开的惑,只能留在过去,没办法再突兀开口得到谜底。

荆丛辙肯定不会告诉他那些淤痕从何处来,就像他那时也未曾跟荆家人说起自己喜欢的乐器从来不是小提琴,而是吉他。

两个人还在僵持,楼下传来响动,听到声音曲笙转过头,“荆叔叔好像回来了。”

荆丛辙起身,对曲笙说:“你可以继续待在这里。”

曲笙狐疑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诈我?”

荆丛辙的脚步一顿,调转在曲笙面前,“我诈你什么?”

曲笙扬着头,从荆丛辙的角度看下去,标准的桃花眼,鼻尖挺翘,嘴唇薄厚适中,说话声音柔软……

但和小时候不一样了。

在荆丛辙的印象中曲笙是和家里那只拉布拉多犬一样的存在,闹腾的时候全家人都会注意到,安静的时候只有爷爷还记得。狗很乖,爷爷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曲笙也很乖,爷爷喜欢这个战友留下来的小孙子。

曲笙说:“荆叔叔回来,我不下去打声招呼,这合适吗?”

而现在他长大了。

在荆丛辙看来还是一副不聪明的样子,心思好猜,情绪都写在脸上,就因为如此才生动鲜活。

荆丛辙点点头,说:“那你跟我一起下去。”

曲笙又不愿意了,想了想,别别扭扭:“我走你后面。”

荆丛辙没有异议。

曲笙在他身后不确定地问:“你刚刚是不是偷笑了?”

荆丛辙说:“没有。”

曲笙侧身探头,想要再看看。

荆丛辙停下来,有所准备一般握住撞上他后背的曲笙的手腕,低下头去,“看清楚了吗?”

他眼看着对方的脸从耳廓开始红起来,眼下都带上淡淡的粉,睫毛颤巍巍地抖两下,还要嘴硬说:“不好意思啊,我视力不太好。”

荆丛辙说:“可以理解。”

曲笙:“……”

生气了。

过一会儿又会独自消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