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从半天……到一天。(第2/2页)
现在,解决了小蝌蚪的问题,那就又回到了案件最初的疑问了。
谁是凶手。
凶手是用了什么办法,在电梯里,砍掉了死者的脑袋的。
周言闭着眼睛,思考了一会儿,发现依旧没有头绪,只得再次翻开书。
之前的留言太多,他还没有看完,所以现在继续看。
我还是:去找胡一统,这一切最不违和的就是胡一统。
但倘若张三真的用完毛巾丢掉了,那最后可能随意拿到毛巾的就是充当酒店保洁的胡一统。
而且借着打扫房间的由头,可以出入各个房间并且毫无违和感,这就有了先决条件。
不过如何在短时间内直接断头,这个手法我还没想通,总之我们的原则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调查一下胡一统的社会背景
“嗯……的确,如果是胡一统的话,他的作案条件是最充足的,因为他可以随便出入任何房间,但是这个杀人手法,实在是很难搞啊。”
20171101185545412:关键是为什么?
“为什么?什么为什么?”周言皱了皱眉:“是在问,凶手为什么要砍头么?当然是为了杀死死者了啊……等等!”
突然的,周言愣了一下。
对啊,为什么要砍掉脑袋?
如果只是为了杀死死者,有的是其他的方法啊。
干嘛非要去找一把斧子?
还要砍掉对方的头?要知道,砍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而且,看凶手前前后后的忙活,很显然,他是有一定的准备时间的,那么既然这样,他完全有时间去买个小刀啊之类的东西的。
这方便又好带,往脖子里一捅,不是比抡斧子砍容易多了,死的也不慢啊。
所以……为什么死者非要用极其不方面的斧子呢?
头也是……为什么要扔到对面楼顶上去。
就放在电梯里还能咋地,难道还怕死者开口指认杀人凶手么?
难道是凶手知道,那毛巾上黏糊糊的东西是什么,所以为了嫁祸三哥,才非要弄出这么多事情的么?
也不对啊,如果要嫁祸,你就把毛巾上的东西,往死者身上蹭一蹭就好了嘛,用不着非得砍脑袋啊。
周言就这么想着,想着……渐渐地,他混僵僵的脑子似乎想到了什么。
与此同时,他也注意到了笔记上的一条留言……
洛安澜:10点了,建国与富贵开的房间,到了三小时。入住天数从半天变成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