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最讨厌(第4/4页)
然后再找到机会,把沈杳卖给其他权贵。
让这样的Omega变得满身污泥,是想象都能血脉沸腾的亢奋。
沈复林察觉到沈杳的妥协,低下头满意地欣赏那张无措惊惧的脸。活春宫演到一半的时候,他大发慈悲地放沈杳走了。
狠狠磕过的膝盖带着钝痛,沈杳吃力地扶着墙走出小洋楼,重新回到房间。他弯下腰,拍掉裤子上的灰,最后从抽屉里拿出串车钥匙。
沈复林的表面工夫做得很好,在外人面前,他就是把沈杳视若己出的好叔叔。
沈杳演得够好,把那绝望试图反抗,但又无能为力的柔弱Omega形象演得恰当好处。
他是一个只会跳舞的Omega,在北城无权无势,让沈复林自负地以为有全权把握把他掌控在手心。
车灯很亮,沈杳把窗户降下来,平缓的心情之下车速也是悠哉悠哉地平稳。
他猜到了沈复林今晚又要逼他看这些恶心的事情,特意没有吃东西,而现在胃部空空荡荡,三番两次干呕之后更加觉得不适。
沈杳刷着门禁卡坐上电梯,然后敲门。
门打开的那刹,沈杳张开手臂,熟练地环住徐意白的腰,仰起脸笑:“suprise!”
他又踮起脚,吻徐意白的唇,甜言蜜语张口就来:“好想你呀,哥哥。”
他笑得没心没肺,好像他根本没有一声不吭就消失三天,依旧把亲密无缝的拥抱做得理所当然。
徐意白紧抿着唇,没有伸手抱他。他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合眼,在飞机上的时候也一直在胡思乱想,想沈杳是不是要和他分手。
一下飞机他先去沈杳的公寓找他,房门始终紧闭着,他在门口站到现在才回家。
沈杳这样玩失踪已经不是一次两次,次次都用黏人的亲吻轻而易举地盖过去。
徐意白这次是真生气了,他伸手抓住沈杳的手腕,把人往屋里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