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第6/8页)

卫孟喜一行是在市里逛够了才往回赶的,来的时候不早不晚,刚坐下一会儿,门口就簇拥着进来四名胸前戴红花的老人。

卫孟喜抱着孩子的手一僵,眼睛下意识就落后面那个中年女人身上。

四十出头的孟淑娴,比养尊处优的李母还年轻,主要是没吃过苦。卫父虽然走得早,但活着时候夫妻恩爱,让她做了七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太太;后来的老谢,虽然急功近利,把“晋升”俩字写脑门上,但不知是出于真爱还是为了稳住她的目的,对她也很宠爱。

就这样,四十岁的孟淑娴,外形风韵犹存,神情中还保留着小女孩的天真浪漫,谁不得夸她命好呢?

卫孟喜心里暗暗叹口气,傻也有傻的福分。

她在看别人,别人也在看她。卫孟喜实在是太漂亮了,往日里不修边幅就能鹤立鸡群,此时穿上浅绿色的收腰连衣裙,头发披散下来,又涂了恰到好处的口红,简直就是人群里当之无愧的风景线。

孟淑娴一开始只是觉着这个女同志挺漂亮的,也不知道是依然的啥朋友,或者是李家的啥亲戚。同为漂亮女人,她也忍不住要多看两眼,可越看吧越觉着有点眼熟。

卫孟喜把呦呦递给卫东根宝,根花用干净的小手,小心地帮她捋了捋裙子,确保前面后面都没有一个褶皱。

“妈,谢叔叔。”

老谢也愣了愣,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依依?”

以前的“谢依依”虽然也生得漂亮,但跟孟淑娴这样的金丝雀不一样,她胆小,怯懦,无所依仗,家里来客人的时候永远像只小鹌鹑一样缩在角落,但她还是一只眼里有活的小鹌鹑,知道给客人端茶倒水,给他提拖鞋,给妹妹拿书包。

本来一开始他也是不愿养这个拖油瓶的,但耐不住妻子苦苦哀求,最关键是这个女孩真的很懂事很乖巧,几乎不哭不闹,还会经常用自己辛勤的劳动讨好“谢叔叔”。

唯一的忤逆,就是改名那一次。

刚随母亲改嫁过去的时候,谢鼎曾经想给她改名“谢依依”,正好跟亲生闺女相配,可卫孟喜那时候刚丧父不久,很反感继父着急忙慌抹除生父印记的样子,哭着闹着不同意,那是她在谢家唯一一次大哭大闹,后来也成了继父不让她继续念书的原罪之一。

卫孟喜笑了笑,周围宾客只觉眼前一亮,美人笑起来比不笑那是好看一万倍啊。“看谢叔叔记性,我叫卫孟喜,不叫谢依依。”

就在众人疑惑他们到底是啥关系的时候,卫孟喜迅速地一把握住孟淑娴的胳膊,从眼里挤出两滴眼泪,“妈,这么多年不见我可想死你了。”

孟淑娴就像一只被主人圈养多年的金丝雀,好吃好喝供着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连神经反应也慢了半拍不止,半晌才说:“你是小喜?”

那个驼背含胸,不敢用正眼看人的小喜,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抬头挺胸,这么好看?

此话一出,所有宾客倒吸一口凉气,这是亲妈?这世上还有不认识自己亲闺女的母亲?

李家父母已经听李怀恩说过,儿媳妇有一个异父异母的继姐,此时哪还有不明白的?儿子的大喜之日可不能成为亲朋好友的八卦之日,“小喜是吧,可真漂亮,你能来依然和怀恩不知道多高兴,大家都赶紧入座吧,今儿一定要吃好喝好,啊。”

搞妇女工作的侯爱琴,几句话就把大家伙的注意力转移到吃席上来——这一桌菜可实在是太丰盛了!远超这个年代的酒席水平,难怪大家都说李家不一样了,李家兄弟俩一个在机关,一个在矿务系统,往上数三代都只是泥腿子,可耐不住兄弟俩官运好能力强啊。

要搁旧社会,俩一穷二白无父无母的小伙子,想要出人头地那就是做梦,可新社会不一样,抓住机遇,泥腿子也能变身城市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