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献给你的歌(第2/2页)

歌词里,他写了我害羞时候的耳朵,发呆时候的睫毛,撒谎时候的手指,生气时候的眉毛,甚至是睡觉时的呼吸。

想不到啊,他竟然把关注点放的这么细腻,不过一想也是,他都能因为我看他的时候角度是斜的,就认为我在翻他白眼,进而联想到我已经倦怠,近期打算始忘终弃。

那他还有什么观察不到?眼睛都黏在我身上了吧。

我高兴,一高兴就喜欢亲他,抱他,总之要主动和他亲密接触,他追了我两辈子,耽搁了太多时间,我愿意在余生里追着他跑,就算余生长到永远。

因为我追着他跑一点都不累,他总会在我身边,不会让我多跑半步。

也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我突然幼稚起来,觉得有那结婚证的一纸纪念也不错,当即把笔记本电脑抱过来,打开美图秀秀,浅P了一张结婚证。

自己P也是有好处的,我可以给何释加个小狗耳朵,也可以给自己加个瘦脸特效,甚至可以在顶端挂个大横幅,红底黄字:热烈庆祝孟见君X何释新婚大喜!

啧,完美。

我示意他看,“再给我做个伪结契吧,之后你随便做什么,反正今天我结婚了,高兴。”

“是我们结婚了。”他从背后抱着我,鼻尖从一开始便在我后颈磨蹭,温热的呼吸喷在我早就敏感不已的颈部皮肤上,让我觉得自己仿佛也长了腺体。

或者说,何释为我造了一个腺体出来。

之前看那些abo文学,我总觉得Omega位于劣势,标记就意味着束缚。

但现在我理解了,当你真的爱上一个人,你是希望自己身上有他的痕迹的。

同时,也希望着他身上有你的痕迹。

至此我才发觉,AB之间的爱情,不安的从来都不是Alpha不能标记Beta,而是Beta无法在自己的伴侣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无法用信息素去宣誓主权。

虽然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别人也是不太能看得上你的伴侣,但占有欲天生伴随爱情而来,我就是想要在何释身上,做出一些专属于我的东西。

“何释。”我大着胆子问他,“乾元的腺体可以咬吗?”

他突然把胳膊勒的更紧,警惕道:“你想做什么?孟哥,我又让你不满意了吗?”

啊这,他不会以为我要上他吧,倒也不必,我没那个远大目标,且对自己的实力具有充分的自知之明。

于是解释道:“我也想在你身上留下属于我的东西,之后都随你。”

他放松下来,侧过脖颈。我也转过身子,正对着坐在他腿上。或许会有疼痛,但在当下,我认为会有其他问题盖过疼痛。

比如摇曳的灯影,床脚与地板的摩擦,还有洗衣机里的被罩。

当然,还有在每一个清晨,散架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