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2/3页)
换而言之,顾渐的确有难得的魅力,可尚不足让程希觉色令智昏。
顾渐勾了勾嘴角,“那就祝程总的生意顺利,我们早日一别两宽。”
程希觉莫名的不悦,瞥了他眼:“如果你坚持不去医院检查,我可以请私人医生来家里。”
“不要。”
顾渐干脆拒绝,懒得没边斜躺在车座一角,秀挺的长腿大咧咧的伸开,鞋尖踢到程希觉整洁的西裤腿,不以为然地说:“我的身体状况自己清楚,这点小病死不了。”
程希觉低头,顾渐的白球鞋鞋尖雪白干净,鞋带系得松松垮垮,他抬眼,淡漠地问:“哦?那你得什么病才会死?”
顾渐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语气反问:“你怎么知道我没死过?”
程希觉眼中讶异,“你死过?”
顾渐净白的颈窝里黏着湿腻的汗,漆黑头发潮润的耷拉下来,他的身体很不好受,嘴唇的颜色泛着白,无关痛痒地轻哧:“好几次呢。”
程希觉习惯他不合时宜的戏谑,“什么时候?不会是游戏里?”
顾渐抬起手把恤衫的拉链一直拽到顶,半张脸冷白的脸掩进衣领,眼睛弯着显而易见的笑意,“程总开始了解我了。”
程希觉心底松一口气,“以后别开这种玩笑。”
“好的。”顾渐很乖巧的答应。
程希觉突然有种难以捉摸的感觉,他蹙眉目光审视,顾渐打个哈欠,垂下乌绒的睫毛,后脑勺枕靠着手臂,非常安逸地小憩。
说起来顾渐从未露出绝望、灰败的神色,他更多时候是置身事外的冷淡疏离,玩世不恭的松散,所以程希觉从未觉察过他的丧气,刚刚那么一瞬间,他才发觉,对这位新婚伴侣的了解很少。
“别盯着我的脸走神了,我的薪水还靠程总赚呢。”
顾渐没睁眼,懒洋洋地吐字。
自恋得没边了。
程希觉抽回目光,低低嗤笑一声,方才对顾渐过去经历产生的好奇烟消云散。
*
升职加薪之后,引力公司的顾总监拥有一间面朝东江的超大办公室,A&R部是公司的脸面,总监的办公室常常与歌手会谈,玻璃窗一尘不染,倒映珠光宝气的陈设。
办公室的真皮椅,不能放平睡觉,窗户太大,阳光刺眼,睡觉不安生,房间正中奶白皮沙发宽敞柔软,睡上去有种舒适的包裹感,唯一让顾渐满意的物件。
唐歌很迷信,从超市买了个爬楼梯的玩具送给顾渐当摆件,寓意步步高升。
录音棚里只有她和顾渐两个员工,来公司报到那天,她感觉这辈子完了,费尽功夫挤破头才进入引力公司,却因为没背景,被踢到这种穷乡僻壤的部门,相当于古代发配边疆了。
沮丧一直维持到见到顾渐那一瞬间,唐歌突然觉得录音棚非常好。
小镇青年能在余宁这座光怪陆离的大城市里扎稳脚跟,唐歌识人无数,很是聪明机灵,看得清顾渐和引力公司其他人不太一样。
顾渐迟到早退,从不给上司好脸色,连录音棚的音乐编辑软件都没有打开过,每天早上进门先喝杯咖啡,不是睡觉就是在玩游戏,正经的工作一件都不干。
堪称摸鱼界的王者。
没有上进心的男人是非常招人讨厌的,但顾渐不一样,有次唐歌挂着耳机给歌手调音,原唱如同车祸现场般惨烈,怎么调都调不回正调上。
郑总发火指着鼻子骂她,顾渐恰好路过,听也没听耳机里的歌声,盯着屏幕上的音波看几秒,随手推上去几个键,如同妙手生花,破锣嗓子一秒清耳悦心,那位歌手自个儿都沉醉自己美妙的歌声里。
那时唐歌就察觉到,共事的是一位不显山不露水的大佬,可太崇拜顾渐了,摸鱼那只是大佬的兴趣爱好。
“老大,狗富贵,互相旺啊!”
顾渐敞开腿倚坐在皮椅上,有一搭没一搭拨郑总留在办公室的牛顿碰碰球,“怎么旺,要我给你写推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