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第2/3页)

“是的,我本来准备抢票去看的,结果发现有个很讨厌的歌手也在里面,就放弃了。还是等明年再去听他的个人演唱会吧。”

两人闲聊间,陆骁唱完了第二首歌。

因为要在这里待够一个小时,五首歌不能一口气给唱完,所以会有中场休息。他起身去台下喝水的时候,只剩下陆晚晚独自坐在舞台角落。

这时,不知道是谁带头提出,让小姑娘也唱首歌,毕竟是音乐天王的女儿,歌声肯定也非常动听吧。

此言一出,其他人纷纷附和起来。

就连直播间的观众,也疯狂刷着弹幕,表示想听她唱。

[对对对,晚晚也来一首。]

[真的好想听晚晚姐姐唱歌呀,说话那么温柔,歌声绝对会很甜。]

[晚晚唱首情人礼物吧,最近在单曲循环这首歌。]

……

“晚晚。”酒吧老板见顾客们情绪高涨,于是上台来跟陆晚晚商量起:“要不你就满足一下大家,唱一首?”

说着他将自己的手机递到小姑娘面前,“你看,你们直播间里有好多粉丝,也非常想听你唱呢。”

陆晚晚:“可是……”

“放心,我不会让你白唱的。”老板打断她的话,利诱道:“唱完再给你们增加两百块钱,怎么样?”

“……”试问,有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即使一千块已经足够他们在接下来的两天吃饱玩好,陆晚晚还是成功被诱惑住了。

只要她开口,就能赚到两百。

至于好不好听,那就跟她没关系了,反正又不是她主动要唱的,这不是大家强烈要求的嘛。

“行倒是行。”陆晚晚这会儿已经不紧张了,她仰着头对老板说:“但我们要先说好,如果唱的很难听,伤害到了大家的耳朵,可不能怪我。”

“这是自然的。”老板笑了笑,“不过你是陆骁的女儿耶,唱歌怎么可能难听,太谦虚了。”

——天真!

陆晚晚听了他的话,默默在心里这样评价道。

两人达成协议后,她就从爵士鼓前站起来,朝着舞台中央走过去,淡定地坐在了陆骁刚才坐的位子上。

灯光打在她的头顶。

陆晚晚的视线从一颗又一颗大白菜的脸上扫过,然后把话筒从架子上拿下来,清唱起了呼声最高的《情人礼物》。

刚才还笑容满面的酒吧顾客,以及直播间的观众们,在听到小姑娘调子都跑到南天门的歌声后,表情全都僵住了。

怎么回事?

这真的是陆晚晚唱的吗?

身为音乐天王的女儿,拿她去跟专业的女歌手比,要求可能会有点高。

可也不至于连个普通人都比不上吧!

这完全就是音痴啊,不仅找不到调子,气息也极度不稳,总觉得她下一秒就会因为喘不过来气,两眼一闭直接厥过去。

直播间的观众们——

[emmmm……想说点什么,又不敢说。]

[我也不敢说,只能先溜了,一会儿再进来。]

[那啥,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她唱歌比猪叫还难听吗?(真实感受,没有恶意,求轻喷)]

[不不不不,你不是一个人,作为超级喜欢晚晚姐姐的小粉丝,我也这么觉得。妈呀,难听哭了!]

……

这一刻,老板也终于明白陆晚晚为什么会那么说了,根本不是什么谦虚,她的歌声的确会伤害到别人的耳朵。

可是唱都唱了,又不好中途让她停下来,这样会有伤孩子的自尊心,陆骁肯定会不高兴。

岂料这时,有位顾客实在是忍无可忍,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就是那个在酒吧门口,怕抢不到位子,给前台打电话的男人。

他冲陆晚晚喊了一声小姑娘,等她停下来后,艰难说道:“不好意思啊,我知道这样很不礼貌,但是……”

伤人自尊的话还是有些难以说出口,他只能很委婉地同她商量,“我给你五百,能不唱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