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有十四个金手指:(第2/3页)
只不过照顾弟弟的计划因为白乐一直在国家队而未能实现,霍执炬成了继白音室友以外,第一个尝到他手艺的人。
霍执炬的心情好到了极点,他十分庆幸自己没有像猫一样的尾巴,不然现在肯定已经摆起来了。白乐没有吃上,他吃上了。霍执炬看也没看,就舀了一大勺炒饭塞到自己的嘴里,他已经打定主意,不管这盘花花绿绿的炒饭到底什么味道,他都会吃完,并把它夸得天花乱坠。
然后,霍执炬就愣住了。
不是因为难吃,而是这炒饭真的意外地很好吃,米饭粒粒分明,鸡蛋金黄而均匀,软嫩包裹着弹性,搭配香气四溢的蔬菜丁,让人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你实在是太谦虚了。”霍执炬从没有这么有食欲过。
白音却觉得霍执炬夸张,因为……不像很多小说、影视剧第一次做饭的角色,他是会自己尝自己的成果的。今天这顿没来得及,但他之前也是做过的,很多次,非常清楚自己的水平在哪里,只能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然后,白音一勺子下去,也震惊了:“这真的是我做的?”
白音不信邪地又尝了尝其他菜,很好,还是他的水平。排骨有点焦,菜花几乎没有味。因为只有两个人吃饭,白音就没有做很多,只炒了一个米饭,两个菜,以及一锅汤。他把所有的菜和汤都尝了一遍,终于确定了,真的只有炒饭格外不同。
白音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他只能苦思冥想地溯源。
其实他今天本来的主食是打算做千层面的,但是做失败了,只能临时改成了炒饭。而白音对炒饭的概念只有妈妈的一句,用剩米饭炒最好吃。但今天这个情况是不可能有剩米饭的,甚至连新米饭,都是白音买了两袋那种一人食米饭的速热成果。
白音怕再出意外,就给全寝室唯一会做饭的老大打去了视频,没想到老大已经回到了学校,而老三詹易就在他的旁边。
对!老三!
詹易很随便地指点了白音几句,就化腐朽为了神奇。
其实一开始白音是不怎么敢相信詹易的,因为众所周知,詹易这个大少爷根本不爱干活,不要说做饭了,平时让他稍稍摆个盘都好像会要了他的命。结果今天也不知道是詹易表现出来的那种自信,还是白音一时脑抽,鬼使神差地就信了詹易的邪。
结果……
白音成功做出了他半年厨艺史上的巅峰之作。
白音和霍执炬对视许久,然后默契地吃完了一整盘的炒饭,至于其他菜和汤,霍执炬也都就着米饭吃了个干净,一点没浪费。看到后面白音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这炒饭有多好吃,就衬的他家常菜的手艺有多初学者。
反倒是霍执炬神色如常:“我得对你诚实,菜确实有进步的空间。”准确地说是很大的空间,“但我很愿意陪你一起进步。而且……”
霍执炬不着痕迹地看了眼白音。
“浪费粮食是不对的。”这是年幼的白音曾对白乐说的,霍执炬一直记到现在,这话还有后面半句“我会很喜欢、很喜欢把碗里的饭都吃完的小朋友。”
白音自然不可能还记得小时候哄弟弟吃饭时随便扯的话,只是随口道:“你和乐乐的饭量差不多啊。”
“我比他吃得干净。”霍执炬梦回小学鸡生涯。
“哈,乐乐小时候确实很爱挑食,不过他现在已经改了,那些营养餐我看着都毫无食欲,但乐乐却能眼也不眨的全部吃完。”白音还是很以自己的弟弟为傲的,哪怕只是他吃完了所有饭这样的小事。
霍执炬退而求其次:“我比他小时候强。”
白音一愣,总觉得这个比喻哪里怪怪的,但:“那肯定啊。”
霍执炬满意了,很努力想要藏住自己勾起的唇角,但最终也没能成功。如果这话能录下来就更好了,每天循环播放给白乐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