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一更)(第2/5页)

王怜花往时年的发间看了眼,果然是极尽朴素的装扮。

她当时当然也可以用飞刀打歪石头,却容易暴露出动手之人的身份,自然是用这样温和的方式化解矛盾要更加妥当得多。

就处事的方式这点来说,她显然还是更像沈浪一些。

王怜花生怕自己下一句便憋不住想让对方称呼自己为舅舅,干脆努力让自己别再脑补这一出狗血的两辈,也或许是三辈之间的情感纠葛,转移开了话题。

他说起了快活王的势力覆灭之后江湖上的风起云涌。

一个想听,一个能说,伴随着马蹄声倒也称得上是和谐。

“如王公子所说,这江湖上倘若有人的飞刀能称得上是独步天下的话,便应当是那位小李探花了。”时年琢磨着十年前对方便已凭一把飞刀名动江湖,十年之后应当更进一步才对,倘若不出意外的话,这就是她要找的人,也还有一种可能,便是这十年间对方还收了徒,徒弟的本事青出于蓝,可不管怎么说,寻找的方向已经有了。

就算这个飞刀天下第一的名号被从小李探花的手中夺走,那这继承的人也势必要先登门击败对方才行,找上这位问问也是没什么问题的。

“十年前我出海之前江湖上有一句话是,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至于江湖上的第一高手……十年稍纵即逝,却也已经足够一个天才成长起来,我恐怕都未必是你的对手,便也没资格说天下第一的归属,等入了关之后我同你一道去打听吧。”

王怜花说到这里的时候,时年注意到他们两人驾驭着的骏马已经在黄沙中慢慢转为在走下坡路。

她勒紧了缰绳控制着马匹,却看到王怜花好像并没所谓地放任马匹一跃而前,顺着这下行的斜坡飞快地奔腾,时年相信王怜花在此时绝不会做出什么不要命的举动,也有样学样地让马儿疾冲出去。

此地泥沙陷落在空中形成的沙尘让人几乎看不清眼前的情景,在前方的“断崖”边缘,马匹飞跃而出,穿过让人迷眼的黄沙,落在了只低了不过几个台阶的前方平台上,那里有一条狭长的空中走道,正好可以让马匹继续往前行走,这走道的迂回中依然在继续下沉,却已经不需要让人穿过那心跳一紧的跨度。

此地的确不愧是古代的楼兰遗址,要将这样的一座掩埋在黄沙之下的城市被挖掘出来,需要付出的努力丝毫也不比重新建造一座这样的城市容易多少,更何况,即便如王怜花所说已经过去了二十年,更是经历了一场大火的焚烧,此地昔日的辉煌还是可以从断壁残垣之中窥探到一些踪迹。

在这空中跑马道的尽头,王怜花停了下来,他翻身下马,将马匹栓在了一旁的石柱上,冲着火烧痕迹最重的位置一跃而下。

时年也紧跟着跳了下去,灵巧地落了地。

这里或许就是那说书人说的,发现柴玉关焚烧后还戴着三枚紫金指环的尸骨的地方,但这里已经看不到当年两具枯骨纠缠的痕迹,又被一层又一层的黄沙所覆盖。

王怜花以掌力扫开了一片空地,确认此地确实是自己要找的地方后,这才从袖中取出了那两个水囊。

下一刻,他便做了件让时年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把一个装了酒的水囊朝着时年抛了过来。

而他自己,拔出了水囊上的盖子,猛灌了一大口下去。

“我以为祭奠应该是把这个酒往地上倒?”时年指了指地面露出了个不解的表情。

王怜花虽然恢复了自己本来的相貌,身上穿的却还是那流浪汉的衣服,他此时颇为无所谓地在这扫开的空地上坐下,显露出几分离经叛道的模样。

他问道:“你觉得喝酒算不算得上人生的一件乐事?”

时年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问,却还是回答道,“倘若与朋友一道,饮酒作乐,甚至能算是人生一大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