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意外收获,初显身手(第2/3页)
褚氏建立了大梁朝,然而悲剧的是,即便如此,历史的惯性仍然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纵观大梁朝三百多年,依旧分为北梁和南梁两个时期,南梁在长江以南偏安一隅,最后仍是被北方游牧民族蒙古族灭了,大蒙朝取而代之。
而番茄,又名西红柿,是生长于南美洲安第斯山脉地区的品种,在蓝星上最早传入华国记载是在明朝,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按道理在这个时空也不该出现在这个朝代。但是不得不说对谢时来说,这确实是一个惊喜了。毕竟对于一个痴迷于美食的人来说,穿越到古代,最大的困扰不是没有空调网络,而是食材短缺!
番茄作为外来物种,却是华国人民饭桌上的最常用蔬果之一,谢时眼里的番茄不是番茄,而是番茄土豆炖牛腩,番茄炒蛋,茄汁大虾,茄汁酸汤面,番茄鸡蛋汤,糖拌番茄……
谢时稍稍回忆了一下便知,原主曾从一位籍贯泉州的同窗那收到一包各色种子,这几株番茄苗的种子或许便是不小心混入其中的。泉州作为大蒙最繁华的对外贸易港口,番货云集,以后有机会,谢时肯定要走上一遭。
番茄喜温,且只需短日照,像这般直接放在阳光下晒是不行的,谢时蹲下,刚要将这盆极其珍贵的番茄苗搬到阴凉的屋角——
“时哥儿你别自个动手!要搬什么东西让爹来,让爹来!”谢巨一把冲到谢时跟前,阻止他的动作,嘴上念叨:“你病刚好,身子单薄,怎么能做重活呢!”
谢时没有拒绝他的好意,指点他搬到屋角。谢巨搬完,又劝他道:“这花结的果子味道怪异,又鲜艳如血,恐怕有毒,你身子弱,远观欣赏便罢了,还是不要靠得太近为好。”
番茄因为果实味道比较特殊,一开始被人们认为其果实有毒,最初是作为观赏植物栽培的,直到18世纪才有了第一个吃番茄的勇士,但谢时的关注点不在这,“之前结过果了?果子可还在?”
谢巨一听这话就知道要遭,他恨不得当场抽自己这张瞎胡咧的嘴!
“爹,我偶然从书上认识此果,此果名为番茄,或是番柿,是从番外传入的蔬果,其果实虽气味特殊,但可当果子生食,也可入菜肴,或是制成酱,别有风味。”
身为厨子,尤其是坐到主厨位置的大厨,对新食材自然是感兴趣的,甚至能压倒对于未知食材的恐惧,谢巨有些犹疑:“之前你在病中,蔡婆婆帮忙收了一茬果实放厨房里头。”
谢时眼一亮,一贯挂着的温和浅笑有了几分真正的欢喜,他在花中这一笑,满院的群芳都失色了几分。可惜唯一的旁观者,谢巨只满含老父亲的欣慰:儿子开心了就好。
谢家是典型的南方天井小院,单进四扇房,中为厅堂,厅堂左右两侧的两间屋子分别是父子俩的起居卧房,东侧西侧则分别是厨房和谢时的书房,厨房一侧还盖了一间茅房,总的来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谢时很少进厨房,但并非信奉君子远庖厨,而是谢巨坚定地认为儿子将来是要读书做官的,秀才公的手是来拿笔的,怎么能碰材米油盐。
但是对于穿越而来的谢时而言,厨房就是他的主场,君不见当初谢时那在现代购置的一人居小公寓,有大半区域都是厨房。谢时从竹篓子里摸出几颗土鸡蛋,又取出几颗被谢巨敬而远之放在厨房高处的番茄。
谢巨有些怔愣地看着儿子信步厨房,一派悠然自得的姿态,有些迷惑自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时哥儿什么时候对厨房这么熟悉了。
但是等他见谢时将番茄置于水中清洗,又拿起刀要给番茄划十字时,顿时吓得顾不上其他,“时哥儿,小心割着手,快放下我来!”谢时许久没动手,这时兴致正起,且他又不是什么娇弱体质,对于谢巨的劝阻只做听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