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这是伪造品”(第2/3页)

蒋衡的语气很冷淡,带着点公事公办的机械感。在纪尧的印象里,除了重逢时蒋衡夹枪带棒地说话外,他很少有这么咄咄逼人的时候。

私下里,蒋衡其实是个很好说话的人。他温和且体贴,对许多事都呈包容态度,擅长换位思考,所以很少跟人争辩什么。

但有趣的是,他本人实际上并不是个温软良善的小绵羊。他有自己的主意、底线和坚持,在某种程度上算是说一不二。

现在看来,他所有锋利而强势的一面都用在工作上了。

“当天刘强先生酒后意识不清,无法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加之刘强先生与周芳女士行为亲密,所以我方当事人误认为周方女士为李文先生的直系亲属。”王涛说:“而且关于术前风险告知问题,当时刘强先生全程在场,有监控视频为证——我申请展示证据。”

法官很快准许了王涛的请求。

监控画面里,周芳半扶半搂着刘强,纪尧站在他们对面,皱着眉头正在说些什么。刘强哭得很厉害,于是纪尧直接把手术同意书交给了周芳。

“当时刘强先生与周芳女士全程在一起,不存在有单独说明术前风险的情况。”王涛说:“在这个过程中,刘强先生没有对手术方案提出异议,也没有说明HIV阳性的事情。”

“原告方证人的证言里明确说明,在签署手术同意书之前,他在急诊室门口与被告说明了李文的病症和身体状况。”公诉人说。

“我方当事人明确说明,没有接受过相关信息的反馈。”王涛说得很笃定:“刘强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意识不够清醒,可能有混淆记忆的情况。”

“当时刘强有明显的醉酒表现吗。”审判长问。

“有的。”王涛说。

“他的意识清醒吗?”审判长问。

王涛犹豫了一瞬,转头看了看纪尧,纪尧不太敢贸然回答,怕说多错多,于是冲着王涛摇了摇头。

“不完全清醒。”王涛说:“所以我方认为,刘强的证言存在疏漏、错乱的可能性,不能当做唯一决定性证据。”

“所以你的意思是,当时在明知对方不清醒的情况下,被告人还对着一个醉酒人员进行了‘手术风险告知’是吗?”蒋衡突然问。

王涛心里咯噔一声。

因为他马上发现,他掉入了一个陷阱中。

如果承认刘强意识不清醒,那纪尧所谓的“术前告知”没有任何意义,他没有争得直系亲属同意,也没有按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处置方法把事情上报院方就进行了手术,这在流程上就理亏。

但如果承认刘强当时有清晰的自我意识,则会侧面抬高他的证言说服力。

纪尧显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他的心猛然收紧,侧头看向了王涛。

“被告。”审判长说:“当时刘强是深度醉酒状态吗?”

“照实说。”王涛低声说。

“他确实是醉酒状态。”纪尧仔细回想了一下,因为紧张,所以说得有些磕绊:“但他也能跟我交流,过程中一直在哭,还说过让我救救他儿子。”

“公诉人还有什么要问的?”审判长说。

“申请证人上庭。”公诉人说。

庭审到了这个地步,刘强的证词完整度显得格外重要。

根据隔离原则,刘强没有旁听这场庭审,他被叫进来的时候,屋内的气氛很紧张,李玲华眼圈通红,屋里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他身上,沉得让他腿软。

刘强不知道庭审走到哪一步了,心里止不住地发虚,眼神在李玲华和纪尧之间来回游移。

他一步三磨蹭地走上证人席,稀里糊涂地念完了保证书,然后在公诉人的问话下把自己之前说过无数次的说辞重新复述了一遍。

“你在跟被告沟通交流的时候,是处于什么情况?”公诉人问:“是主动告知,还是回答医生提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