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第2/3页)

但结束以后,接过的花,总是最温暖柔和的色彩。

他曾经接过这一束玫瑰,轻轻亲吻花蕊,勾起一抹罕见温柔的笑意。

唱到疲累的声音轻轻说,谢谢。

惊起台下一片又一片地叫喊。

只是没人知道,他那时也坐在台下。

衣着体面,眉目清俊,却在微笑着想象宁晃亲吻的并非花蕊,而是自己。

那是痴迷一般的渴慕与贪恋。

他无法在日光下触碰他,便对那零星的接触和过往格外悭吝。

他和小叔叔的故事,外人只准看一点点。

任由他们胡乱猜测,也永远看不到全貌的一点点。

但又有什么在松动,在软酥酥地膨胀生长。

他又看了看那一束玫瑰,在评论里发了个:@宁荒

两分钟以后。

小刺猬勉为其难给他点了个赞。

166.

宁晃是变了装去的,结果见了面的时候,才发现陆忱的打扮跟往常不大一样。

淡黄色的v领卫衣,内搭了撞色的蓝色格子衬衫,牛仔裤,白球鞋。

——跟学生简直没什么两样。

乖巧温柔的大男生。

这一套还是他二十七岁给陆忱搭的,完完全全就是他的审美和口味。

除了西装之外,最符合他癖好的打扮。

震惊宁晃了整整一分钟,半天才看他,说你怎么穿成这样了。

陆忱就笑了一声:“现在好些狗仔为了拍你,连我都认得了,换一套省得让他们粘上。”

陆忱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小声问他,说好几年没穿了,还合适吗。

“……还行。”宁晃试图让自己不要看得目不转睛,一副傻样。

所以就只是端着淡淡的表情。

再用战术性审视的目光,从头发丝,看到锁骨胸膛、宽肩窄腰、修长双腿,再到鞋子。

仿佛要给他的身材评分。

然后漫不经心地评价:“牛仔裤脚折起来一点,会好看。”

陆忱就很听话,乖乖蹲下去折起来。

再站起来,他又说:“过来点。”

陆忱凑近了。

他解开陆忱领口的一颗扣子。

露出一点优雅的脖领。

他的喉结动了动,终于看得舒舒服服,每一处都满足。

非常完美。

完全符合他的癖好。

小刺猬自以为馋得天衣无缝,就听陆老板慢慢说:“小叔叔,你以前给我搭衣服就是这个眼神。”

懒洋洋倚在沙发上,慢悠悠,肆无忌惮地打量他。

勾勾手指,让他凑近了。

整理好衣服,又把他推远了。

宁晃越是光明正大,他就越觉得,小叔叔对他没有私心。

骄傲又光芒万丈的大明星,应该只是在审视他的服装。

而因此感到脸红心跳的自己。

才是居心叵测的坏人。

但现在看来……

他轻声问:“小叔叔。”

“嗯?”

“你是不是喜欢我这样穿?”

他眼睁睁看着宁晃瞳孔地震,蹬蹬倒退两步,假装自己去看身侧的沙发。

半晌支支吾吾,说:“也就还行吧。”

他自己亲手养大打扮的样子,怎么可能不喜欢。

隔着口罩看不到表情。

好可惜。

陆忱心底的坏心眼蠢蠢欲动。

偏偏又装出一副温柔好人的样子,说,喜欢也没关系,要不要给你抱一下。

宁晃瞪他一眼,说,滚蛋。

哪怕挑的是人很少的时间,也还是不可避免有顾客路过。

无论是职业原因,还是因为多年深埋地下的习惯。

二十七岁的习惯,就这样延续到了现在。

他在旁人瞧不见的地方,才会被亲吻,被喜欢,被触碰,被陆忱渴求。

不算很多,但至少是喜欢他的。

在他人目光所及之处,

平淡的一切如常,连手背都不会碰一下。

他亲近他。

他亲近他。

就是这样的关系。

十八岁的成熟稳重小刺猬想,这样是最好的,省事,方便,也不会横生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