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第2/3页)

只分开了一小会儿,就又重新破开了一个洞,呼呼地透着风,怎么都填不满。

宁晃忍不住唾弃自己没出息,这肯定不是他这个十八岁酷哥的问题,全怪二十几岁的记忆。

或许还怪陆忱当年是个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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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晃其实很清楚二十几岁的自己为什么要维持这个谎言。

起初其实是搁不下面子,已经随口说了,总不好一翻脸就说,我是骗你的,其实我二十七岁了连个嘴都没亲过。

那他身为长辈的面子,岂不是瞬间就掉得稀里哗啦。

但后来,是尝到了甜头。

陆忱只有吃醋胆子才大一点。

会拉着他衣袖,非要亲吻他不可,会偷偷拉他手,会在黑暗处抱他,小心翼翼吻他发顶和耳垂。

他有时甚至怀疑,如果自己当初给自己编了十个八个前任,也许他们早早就能在一起,根本不必经过许多周折。

他开车送陆忱去买小物件那天,本来是想跟他一起逛的。

停了车,陆忱却不愿跟他一起去,怕他被拍到,又怕他自己在车里无聊。

专门给他定了附近的电影票,说他自己去挑东西,小叔叔去看电影就好。

宁晃冷冷瞪他。

陆忱便像是做错了事的大狗,低着头说:“小叔叔,经纪人说你在争取大代言……不能有负面消息。”

他气得暗地里磨牙,心想他代言个屁。

谁让经纪人告诉他了的?

他哼哼唧唧忍了半天,一看电影票,还是个他看过的悲情爱情片重制,越发声音不高兴:“我看过了。”

陆忱却忽的警觉起来:“跟谁看的?”

酸气冲天。

宁晃看了他半天,轻哼了一声,抓起自己的墨镜和口罩,说:“关你屁事。”

“谢谢大侄子,我现在就重温旧恋去。”

他不顾陆忱的表情,扭头就走。

家也住进来了,亲也亲了,连司机他都当了,还不让他跟他逛家具。

他气不死这个小傻子。

之后他便戴着口罩墨镜,自己气咻咻买了一大桶爆米花和可乐,面无表情看他傻侄子给他买的电影。

陆忱还特意选了人很少的场次,订了偏僻的座位,也确实没人注意到他。

大荧幕上生离死别,女主角哭得撕心裂肺。

雨水不要钱似的往下掉。

整个电影院都是抽抽嗒嗒吸鼻子的声音,只有他越发咬牙切齿,爆米花咬得咯吱咯吱响。

电影看了一个小时。

身边儿忽地坐下一个人。

好听的声音小声问他,说:“小叔叔,演到哪了。”

他冷冷说,你来晚一步,男主角已经死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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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的爆米花裹了厚厚的焦糖,宁晃买了好大一桶。

陆忱腆着脸拿了两颗吃,甜得发苦。

偏过头看去,小叔叔口罩已经摘了,挺直的鼻梁上架着茶色镜片暗金丝框的墨镜,在大荧幕的忽明忽暗的光线下,越发显得下半张脸的线条精致,嘴唇薄而漂亮。

是别人只有隔着屏幕才能看到的大明星。

宁晃倾身在他耳侧问:“东西买完了?”

他便说:“买完了。”

急得魂不守舍,拿起就匆匆结账,他甚至想不起自己买的脏衣篓到底是什么颜色。

他第一次逛家具逛得这样如鲠在喉,什么东西都看不进眼里去。

只是忍不住在心底描摹一个年轻的小叔叔,想着小叔叔那时一定青涩又笨拙,像是凶巴巴的小刺猬球。

有人约他去看电影,他便嘟嘟囔囔只有嘴巴坏地去了。

跟人谈恋爱,总是凶巴巴,但被人说了一两句不知真假的软话,便会真心实意地笑起来,耳根红红软软,被三两句话糊弄了,被拆吃入腹都不会反抗。

一想到这样,忍不住嫉恨得厉害。

又想起实验室聚餐时闲聊,有人说,跟初恋第一次牵手就是在电影院,到处都黑黝黝,牵得心惊肉跳,一直记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