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3/3页)
曾经,注定。
他的名字,叫约瑟芬。
约瑟芬创作第一首曲子,是他在自家后花园玩耍时产生的灵感,那时他只有七岁。
当他站在鸟雀啾鸣的晨露下不厌其烦地打磨着这首欢快小曲时,不远处的灌木丛忽地簌簌抖动了一下,走出来一只九条尾巴的火红狐狸。
“这曲子我喜欢。”狐狸口吐人言,大尾巴甩了几下,匍匐在地上,变成了一位肌肤雪白、容颜瑰丽的美人。
火红的皮毛,幻化成一层薄纱材质的长袍披在他身上。
可怜的约瑟芬,那时候他只有七岁,差点被吓晕过去。可见到狐狸的真容后,他竟忘记了害怕。
狐狸对他说,自己是一位神祇,被他的歌声吸引来到凡世。
“这曲子真好听,你能再为我演奏一遍吗?拜托了,我下次来的时候,会为你带很好吃的浆果。”
玩耍中,狐狸傻乎乎的表现也让约瑟芬忘记了害怕。
天色在不知不觉中暗了下来,狐狸看了一眼天空道:“我得回去了。有人回宫殿找不到我,该哭鼻子了。”
约瑟芬有点不舍地问:“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狐狸看着他,微笑起来:“神明干涉人间是大忌,不过,你下次再创作出这样好听的曲子时,我仍旧会来偷偷看你。”
说着,狐狸就在他眼前消失了。明媚的春景和缭绕的蝴蝶一齐变化,约瑟芬发现自己置身于一处盛夏的灌木丛中,女仆拨开灌木,惊喜大叫:“少爷在这里!”
原来他消失了整整七天七夜,可不仅毫发无损,甚至被养得白胖了几分。
这事传出去,小镇上一时之间大为新奇。都说他是误入了仙子的幻境。
仙子吗?小约瑟芬回想起九尾狐的脸,心下也觉得,大抵果真如此。
约瑟芬没有意识到,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不再为了自己的乐曲能有人聆听而作曲,他所有的创作,都只为了那一个人的夸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