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解谜。(第2/4页)
“先从奚蕾案开始说起来。这个案子并不复杂,对奚蕾人际关系进行排查之后,作案动机最充足、行事态度最为诡异的人就是唐景龙,案子中唯一的难点是,唐景龙没有作案时间,意味着哪怕是唐景龙杀人,他也是雇凶杀人——后来我圈定这个被雇者为陆平。
“陆平身上也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就是杀害奚蕾的实际动手者:他对奚蕾的暗恋解释了他在杀人后整理头发,他木匠的身份解释了叶片上残留的尼龙纤维,他和唐景龙的关系更解释了他杀人的动机。”
“我认同。”纪询说,“这确实没什么值得疑惑的地方。”
“但警方在这里漏了一个小细节,或者说,在上边这么多证据的情况下,这个小细节已经沦为一件虽然有些奇怪,但不再重要的事情了。”霍染因继续说,“这个细节是……奚蕾死亡的现场,除了曾鹏与奚蕾自己的DNA外,只检测到大量唐景龙的DNA,并未曾发现陆平的DNA。”
“再来到唐景龙案,唐景龙19号晚上9点还在活动,而安心荷自19号晚间回奚家村后,再没有离开村子,除了昨天你和律师,村落中也再没有外人来到车辆离开,那么唐景龙的尸体是怎么凭空从奚家村飞到梧山的?
“既然尸体凭空飞到梧山是个不可能的事件,而安心荷确确实实杀了人,那就证明……
“梧山的那包尸块,根本不属于唐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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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了,找到尸体了!”
“小心现场,一点点把尸体运出来!”
伴随着几声呐喊,在后山搜索的谭鸣九和文漾漾先后看见了尸体的真面目。
他们倒抽一口冷气。
自山崖左近搬运出来的,除了唐景龙孤零零的头颅之外,还有一具没有头颅的身躯,两者腐烂程度相当。
这具身躯的左胳膊还缠着绷带,这是……这就是唐景龙的身躯。
唐景龙的头颅与身躯,全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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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案子,死了三个人。而警方自始至终忽略了第三个人的存在,始终把这第三个人与唐景龙等同,陷在唐景龙布下的迷障中团团转,反而是安心荷,一早看破所有。确实如你所说,在这件事情上可能牵条狗都比警察做得好。”霍染因语气平静,事情办得不漂亮,不怪人嘲讽,全没必要因此生气,“而想要将第三人与唐景龙等同,说难不难,只要办成一件事……”
“让第三人的DNA=唐景龙的DNA。
“唐景龙为代孕居中牵线,涉嫌暗中调换捐赠器官的顺序,他做了这么多违法乱纪的事情,早已料到自己未必会有个好结果。为此,他未雨绸缪,在好几年前就悄然给自己买了一条命。他利用自己曾经从事过器官捐献的经历,物色了一个和自己配型成功的白血病患者,将骨髓捐献给他。几年之后,他的DNA完全入侵了这位患者,患者变成了‘他’。”
之前去唐景龙家中调查时,饶芳洁不经意的一句话,在此时成为有力佐证。
饶芳洁说:“好像几年前他生病,唐景龙还帮过他。”
“做完手术以后,”霍染因继续说,“唐景龙也没有将这位患者放养,他一直将患者留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多方照料,最后甚至帮助患者尿毒症的儿子,换了肾脏。这世上多少患尿毒症的人,在医院苦苦排队也等不到肾源,只能在绝望中离世。”
“父子性命相继被救,患者无以为报。”霍染因冷冷道,“只能帮唐景龙杀人——他在奚蕾案中并非没有留下DNA,而是留下了无数‘唐景龙’的DNA;而后,他在家中被杀,尸体被肢解抛弃到梧山伪装成唐景龙的死亡,制造了安心荷的不在场证明——他叫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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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8号的时候,先杀了陆平,他是唐景龙杀死我女儿的帮凶。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蕾蕾从前和我打电话时聊过陆平吃的药。他是接受了骨髓捐献的白血病患者,他的DNA,就是捐献者的DNA。唐景龙救过陆平,我女儿知道唐景龙的秘密,唐景龙想杀死我女儿,他到底怎么杀的,想想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