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狗男人(第2/6页)
其实上回在桂容镇的时候,重锋就已经知道伤口好全了,现在看上去完全看不出痕迹,但他仍是忍不住去看。
他的动作只是顿了一顿,紧接着就把手帕压在她额头上。
这年头还没有包装纸巾,所以李潇潇也习惯随身带着手帕。
这会儿她的鼻血还在往下淌,于是她也掏出了自己的手帕,抵在鼻尖下面吸血。
李潇潇想到刚才的练习,有点惊奇地问重锋:“团长,你也练咏春啊?”
那几乎就是她动作的复刻,他这样陪她练,让她学起来更加容易。
“平时不怎么练,我没系统学过。”重锋说,“抓人擒拿的时候,格雷西柔术更灵活一点。”
这都已经是不怎么练的水平了,她这可是练了十几年了。李潇潇一脸崇拜地看着他:“团长你真厉害!”
重锋笑了笑:“是你父亲教得好。”
李潇潇把钥匙从衣兜里掏了出来,又塞回到重锋手上,重锋一脸诧异地看着她:“潇潇,你这是……”
她眉眼弯弯,因为捂着鼻子,声音显得有点瓮声瓮气:“这个还是你拿着吧,我平时都用不着,但你平时外出任务,有时候回来太晚的话,可以在这里住嘛。”
她心里暗戳戳地补充:比如今晚,在这里住嘛,反正任务是提前完成,提前回来了的,这样就不用特地赶回去军区了。
李潇潇之前在军区天天能见到重锋,回到市文工团之后,这才切身体会到什么叫做“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真是抓心挠肺。
这是嫂子给她女儿的房子,重锋保管了十几年,就是为了有一天能还给这小姑娘,怎么能再拿着呢他又递了回去:“我用不上的,你拿回去吧。”
李潇潇把手背到腰后,躲过了他的手,一脸无赖地看着他:“我不拿。”
重锋哭笑不得,很是无奈:“潇潇。”
“你拿着嘛,拿着。”李潇潇笑嘻嘻地说,“以后这里就是咱们练格雷西的秘密基地。”
这并不是什么涉及到原则的事情,李潇潇知道只要自己坚持耍赖,重锋就拿她没办法——他总不会为了这点事情而板起脸斥责她。
果然,重锋劝了一会儿后,见李潇潇完全没有要拿回去的意思,只得说:“那我暂时先替你保管。”
李潇潇奸计得逞,高兴地说:“谢谢团长。”
哪有人把房子给别人住,还要跟别人说谢谢的?
重锋觉得这姑娘当真有点缺心眼,都替她有点发愁了:这样肯定很容易被人骗的。
他想到晚上纠缠她的那个青年,又想到了那个她曾经很迷恋的舒诚,叶君婷之前的话又在他耳边回响——
多亏了潇潇,《无名英雄》才能改编得这么成功。潇潇这小姑娘有孩子气,提到新鲜感,说要让观众保持新鲜感,这样观众才会有所期待,感到乐趣。
我当时一听,心想可不就是,我家儿子小时候也这样的,很多东西都是贪新鲜,想法一时一样的。
重锋之前从京市回来的时候,曾经去过羊城剧社,跟里面的人打听过,得知潇潇从前很是迷恋过舒诚,但是后来又突然不迷了。
他原本还觉得奇怪,直到听到叶君婷一番话,她说潇潇有孩子气,小孩子有丰富的想象力,也追求新鲜感,所以潇潇创作出来的东西,都很有灵气。
重锋当即就明白了,这孩子气用在创作上是好的,但要是走岔了,像之前对舒诚的那样,就是一时兴起觉得新鲜,腻了也就放手了。
重锋心想,那要是这样的话,得小心留意她有没有又迷上哪个小白脸,及时拨乱反正,免得影响事业。
李潇潇压了十来分钟鼻梁骨,鼻血终于止住了,又不怕死地问:“团长,咱们还继续吗?”
这刚见完红,重锋哪里敢继续,但小姑娘一脸期待的样子,他不由得失笑:“不急在一时,下回再练吧,我怕你待会儿又要流鼻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