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一章 避风港条款(第3/3页)
“然后下面还有一条,当OSP接到传票时,必须向办案机关提供侵权用户的身份信息……”
宋亚继续请教。
“这个没问题,我们提供我们知道的就行,比如用户的账号、登陆IP,不会有太大争议。”律师解释。
“所以……我们的操作空间很大?”
宋亚反复研究,“著作权人提供的证明文件符合法律要求……也就是说著作权人必须拿出确凿的侵权证据,这是一件很繁琐的工作,然后他们忙活一通,我们这边的责任仅仅是应要求删除一些用户上传的数据而已,对吗?”
“是的,所以说这一条对互联网业非常重要,大量前期工作都被甩给了著作权人一方,而网络用户是海量的,行为是难以预测的,最后实际效果如何……我想你可以想象得出来。”
“哈哈!”
你证明确实侵权了我就点点鼠标删掉,但不提证明侵权这件事本身很麻烦,网络上的匿名用户我删了又发,发了我又重新索要证明删掉,能活生生把你累死,宋亚思索后乐了,“是不是有点像打地鼠?”
“很精准的比喻。”律师恭维。
同一时间,加拿大蒙特利尔。
“德银的钱我拿了有什么问题?”
回来看父亲的小布朗夫曼在书房里激动地大喊大叫,“他们不是那个二战时赶走犹太创始人,对犹太人做过恶的德银了,战后的新德银和历史上的旧怨无关!而且两德统一时美林帮就插手了进去,德银的七人委员会里有两个名额属于米国金融界!美林帮的艾迪臣米切尔现在是他们的全球金融部门总裁,手下五十名美林帮成员里有很多犹太人,生意就是生意,他们甚至被允许收购摩根建富!那我借点钱算什么!?”
“别人可以,唯独布朗夫曼家族不行!”
老布朗夫曼被气了个倒仰,“德银和瑞银关系很密切,你明白这其中的关系吗?我是全球犹太裔大会主席,正在带大家向瑞士人追讨……”
“你忙你的事业,我经营我的西格拉姆环球,我们之前说好的。”
小布朗夫曼不爽的打断,“一边是无聊的所谓好名声,一边是几百亿的生意,这有什么难以抉择的。”
老布朗夫曼痛苦的闭上眼睛,他知道现在自己必须讲点策略用点手段了,哪怕面前是自己最喜欢最信任的儿子,“OK,我们不聊这个,你打算明年将西格拉姆环球整体上市对吗?”
“是的,我和美林都谈妥了。”
一提起这个小布朗夫曼就双眼放光,“父亲,我们明年就会成为纽交所的超级明星,等着看好了,五百亿,我认为西格拉姆环球值这个价钱。”
“OK,很好,那么IPO风险呢?你觉得目前最大的潜在风险是什么?”老头考较。
“数字千年法案,互联网业想塞进来一个什么破避风港条款,我正在带领唱片业和好莱坞狙击。”小布朗夫曼回答。
“如果狙击失败呢?”
“我不会失败。”
“好吧好吧,那其他对IPO不利的细节呢?为什么你没听我的哄好旗下那位超级印钞机……”
“谁?”
“那个不发专的黑人明星……”
“别老拿那种小事来指责我!”
小布朗夫曼顿时暴跳如雷,“我知道怎么经营唱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