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七零章 血腥之地(二)(第2/3页)

覆盖的区域相当广,也就是说,这种生物不怕围攻。

反而是,当有团队想围攻血斑燈羚的时候,都会相当难受,因为只要三只以上燈羚爆发亡命一击,就会跟整个队伍造成大范围杀伤。

正因为如此,大团队其实并不怎么愿意招惹这些难啃的骨头。

不过,对童雨这样的小规模团队而言,只要不招来太多的血斑燈羚,倒是可以打一打。

方云建议:“我们可以拿下几只燈羚,或许能够发现一些特殊的资源。”

蛮荒部族在血腥之地狩猎,最重视的资源乃是血食。

燈羚的体型不大,身躯优雅,并不是血食的最好选择。

但据方云所知,按照蛮文典籍的记载,燈羚头顶的弯角有可能产生一种类似鹿茸般的特殊资源,这种资源,对战士修行有着一些帮助作用。

童部落长老草药术就那样,对于这种资源没有需求,也根本不知道怎么把这种资源的威能完全挖掘出来。

但是方云不同,在玉兔精的肚脐眼灵膏之中,鹿茸可是一种比较珍贵的灵药,很多特殊配方之中,都会用到鹿茸。

尤其是一些补血配方,鹿茸更是其中主药。

无尽荒域的部族,修行的主药是蛮纹,但从本质上来说,这是修行的血脉之力。

修行血脉之力而不用鹿茸,这简直就是浪费。

因此,发现血斑燈羚,方云第一时间就建议整两只下来。

童禾在边上轻声说道:“可是,这东西的性价比不高,肉食并不充沛,还很难击杀,不过好在它们相对温和,我们只要绕过去,应该就没有危险!”

童雨心中已经知道方云的神奇,已经知道血脉灵膏就是方云出品,所以,既然方云要在这儿获得资源,她就知道,这其中可能真有特殊的,不得不出手的理由。

稍稍思考,童雨压低了声音说道:“我们这次出来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肉食,而是我们自身能力的锤炼,还有特殊资源的收集,我觉得,跟这些血斑燈羚作战,或许真是不错的选择。”

好吧,童禾感觉有些看不懂童雨了。

但既然大家都这么说,那就这样吧。

董佳帅蹬在地上,轻声说道:“按照我的经验,还有我充足无比的战斗智慧,我们此时应该先拟定一个行之有效的作战方案,确定战斗方式,然后才能一举制敌!那么,我建议,大家坐下来,先商议商议……”

方云拿出强弓,也没怎么瞄准,轻拉弓弦,站在这山岗上,一箭射了过去。

董佳帅话音没落,远处,一只血斑燈羚猛地跳跃起来,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踉跄着,向侧面倒去。

血斑燈羚群吓了一大跳,齐齐高度警惕,竖起了脑袋,四处张望,每一只燈羚两角中间都亮起了闪烁的红光,血脉神通蓄势待发。

但是遗憾的是,方云射击的距离太远,超出了它们的感知范畴,他们没能发现任何敌人。

趴在山岗上,董佳帅目瞪口呆地来了句:“我说三哥,你这是不是太野蛮了,一言不合就开干,还有,这么远的距离,你是怎么做到的?射死那燈羚没有?”

方云轻描淡写地说道:“这有什么稀奇,想当年,我一箭射出,射程超过千里万里,那是,指那儿射那儿……”

童禾猛翻白眼:“吹,你就吹吧!”

说实话总是没人信!

方云耸耸肩,无奈地说道:“好吧,我承认,那只燈羚防御力还是很强的,而且恢复能力也超乎想象,它只是受伤,却没有被射死。”

董佳帅果然看到,那只踉跄倒地的血斑燈羚已经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并且在许多同伴的簇拥之下,向燈羚群中钻了进去。

童禾摆摆手说道:“血腥之地的生存竞争相当残酷,每一个能够在这生存的族群,都不能小瞧,现在,我们怎么办?直接杀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