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国粹(第2/5页)
村子是没有代步工具的,只能走很远的山路才能到城里。如果不赶早,很可能晚上都回不来。
沈槐和生产队的队长请假了,所以今天一天的时间还算宽裕,可以把想做的事情都做完。
进城除了要给沈声默买布做衣服外,沈槐还把之前存下来的一些兔子皮、山货等等全背来了,这些拿去供销社,也能换不少钱。
在沈槐心底盘算别的事情的同时,沈声默也在盘算着自己的事情。
沈声默走在前头,身形特别欢快。
在今年,她是个十二周岁的女孩,很快就要十三岁了。
她的身形在经过多年锻炼,变得格外的修长匀称,走起路来脚下带风,十分飒爽,比沈槐这个做父亲的还要更有劲儿。十二三岁,正是朝气蓬勃的年纪。
学戏的人很在意体态和姿势,平时都有对应的课程来纠错训练,绝对不允许身体体态不雅的情况出现,所以沈声默不管是身板还是步伐,都比同龄人好上太多。
看着女儿欢快的背影,沈槐心底忍不住升起一股子自豪感,可是一想到自己什么都给不了她,又忍不住伤心失落。
本是好女儿,奈何生在他家里。
“爸爸,怎么了?还不快走,一会儿人排成长龙,我们今天回不来,你又得心疼旅店的钱了。”沈声默在前头说了一句,沈槐只得提步跟上。
这几年,在各种“天降横财”的帮助下,父女两人的日子是越过越好,但沈槐受过苦就不舍得像以前那样,大手大脚花钱。之前他来过城里,都舍不得花钱住一天的旅店,而是在大街上将就住一晚,一毛钱都舍不得花。
沈声默已经因为这件事说过他好几次了,沈槐不敢反驳,只得加快脚步跟随女儿进城去。
真是的,明明他才是老子,偏偏搞得女儿才是他爹一样。要命的是,他还十分听话。
罢了罢了,真是老了,越发不中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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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一如既往的热闹。
沈声默和沈槐两人先去排着队,把皮毛卖了,拿到三块钱,手里的存款又增不少,让人无比安心。
按照沈槐的想法,拿到钱之后,就该去买布,扯一些花布给女儿买衣服了。
只是他脚下刚动,沈声默就拽住他:“等下爸,我们先去邮政局,说不定有你的信呢。”
沈声默说得很肯定的样子,沈槐却不置可否:“好端端有谁写信给我?我认识的那些人,现在估计还在扫盲,大字不认一个,还写信?别搞笑了。”
“是真的!我听人说的,好像有人在邮政局看到你的信了!”沈声默不由分说,拉着他就跑。
乡下位置过于偏于,送信员是不送到乡下的,村子里的人有什么要寄的,要收的,只能时不时过来自己看看,有没有自己的名字。一来一回,十分折腾。渐渐的他们就发展出一条自己的处理方式——有谁要去邮局了,就让他帮忙看看有没有自己村的人。只是一封信而已,那就带回来。若是大物件,就说一声。
沈声默没有听任何人说过,只听系统说过,这一套说词是用来搪塞沈槐的。
沈槐本是不从,但沈声默这些年天天练功,练出一身的肌肉,力气无比大,别说小孩子打不过她,就连大人也打不过他。
刀马旦刀马旦,不愧是玩刀和马的女人!让她天天琢磨,还真琢磨出一身大力出来。
沈槐自持是大人,却被她拉得一个踉跄,只得跟着走了。
“真是的……疯丫头一个!”沈槐暗自嘀咕,但也陪着她跑一趟,好让她死心。
拉着沈槐,沈声默怀着笑意来到了邮政局门口排起队。
好不容易轮到了他们,沈声默立即大声道:“沈槐!收信人沈槐!”
这动静太大了,惹得旁边的人频频看他们几眼,羞得沈槐捂着脸,恨不得转身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