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打石场的绿水(第4/6页)

“你立下大功啦。”检察官夸奖笛木道,“手枪已全部送去鉴定,事件全貌终于浮现出来了。”

“岚铁平呢?阿伊子呢?”笛木焦急地问道。

“长冈阿伊子方面依然没有什么线索。更加不妙的,是得到你电话报告之后,我们立即赶去‘皇冠滴流’,但已让岚铁平逃掉了。”

“你说什么?”笛木呆住了。

“不必动怒。已经通缉他了。大局已定啦。岚铁平一跑,等于坦白了一半!”

“试射过那些手枪,如果与第三张表的事件中所留下的弹痕一致,可以据此起诉岚铁平了吧?”

“直接的话,”微笑从检察官脸上消失了,“还挂不上钩。但是,如果弄清楚那箱子是什么时候、由谁运来的话,就会有办法。”

“为什么卓造突然急于从海里捞起箱子呢?”

“恐怕是感到有危险,打算转移到其他地方吧。永远放在一个地方,对他们来说是不安全的。”

“我去调查将箱子运去I町的人。”

“多多有劳,就拜托啦。”

“阿伊子会在哪里?”

“已经请了警视厅协助,从昨晚起便布下了警戒线。我认为岚铁平和阿伊子在一起了。”

“从‘皇冠滴流’留下的人那里,什么线索也没有得到?”

“没有。岚铁平收拾得很干净。他留下了堪称标准的饮食店。”

“但这么一来我们究竟弄明白了什么了呢?”刑警自言自语道。

从I町的峡湾海底处, 捞上来的不是阿伊子的尸体,而是手枪,这着实令笛木吃惊不小。为此,他还来不及细想那些手枪在事件中起着什么作用。

“岚铁平,”检察官说道,“他干的是出租手枪的营生。某人企图犯罪,岚便租枪给他。完事之后,手枪马上回收到岚手上。如此而已。无论怎么找,肯定找不到凶器。他们是谋划好了的。他们没有把重点放在不被发觉,或者不被抓住。他们的目的只在于即使被发觉、被抓住了,也将是证据不充分。事情的发展果然如他们所料。警方似乎太注重凶器和动机了。而他们则来个釜底抽薪。”

“但这么一来,眼下岚铁平也好,卓造也好,只能说他们是不法持有枪械而已。”

“这一点还要多作一些研究才说。为难的是,仓岛二郎死了。而我希望以杀害新海的罪名起诉岚铁平。”

“仅就从仓岛二郎的抽屉里找到塞入毒物的药片,不能成为岚铁平杀新海的证据吧。”

“事到如今,除了逮捕岚铁平之外别无他法。毒物也好,你发现的手枪箱子也好,还不能直接地与岚铁平挂起钩来。所以,如果岚铁平不逃走。而是没事一样,我们无奈他何。那家伙这一循形,对我们而言反而是好事。逃走正是一种自白。”

笛木刑警正要走出检察官的房间时,检察官叫住了他。

“笛木君!”

“噢。”

“我将自己的事业前程押在这个案子上了。我感到岚铁平此人,是迄今在我面前出现过的最大的敌人。”

“……”

“拜托啦。”

笛木刑警在高山的注视之下,感到自己的血正往头上涌。检察官说将事业前程押上了,是常有的事。促使他说出这番话的,很明显是担心着阿伊子的生命安全。

笛木关上房门,声音大得足以吓人一跳。他发觉自己处于兴奋状态。但他仍然急步走过地方检察厅晦暗的走廊。他知道自己是在生气,而不是兴奋。

5

笛木刑警必须再次返回到最单调、回报甚小的工作之中。如果被捕的保原卓造能松松口, 弄清那个木箱运往I町的途径,笛木的压力就相当轻了,但是,卓造仍旧是守口如瓶。不能等待他的口供了。从那天起,笛木请求涩谷警署派两名刑警前来支援,依次核查“皇冠滴流”所在的涩谷一带,和岚铁平租借了房间的麻布广尾附近的运输公司, 时间是去年10月前后,目的地是伊豆的I町。一个沉重的、类似苹果箱的木箱。线索仅此而已。也有可能经铁路运送,铁路方面交由其他刑警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