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狗男人(第2/6页)

而今已经10月了,她等啊等,冯妙却依旧腰身纤细,弯腰牵着小二子的手,教儿子姗姗学走路。

卞秋芬有点懵。

“这小孩怎么还不会走路,再到下个月初六,都一岁零四个月了。”冯妙忍不住嘀咕。

大子一脸嫌弃地摇摇头:“他,太懒了。”

冯妙噗嗤一笑,在“笨”了“懒”之间纠结了一下,觉得大儿子可能真相了。

也或者,又笨又懒,笨而且懒。你看,都十六个月了,不会走路也就罢了,也不会说话,不像别的男娃子那么好动,整天懒洋洋,呆萌呆萌的。

整天傻乎乎的。

这不,走着走着,冯妙试探着松开手,小笨货自己压根不走啊,站那儿看看妈妈,看看哥哥,见人家都不来扶他,索性屁股一歪坐到地上了。

冯妙就有些急了。

按照书中情节,方冀南回城后,功成名就身居高位,大儿子长大后继承家业,年纪轻轻就不容小觑,二小子将成为商业大鳄,被誉为难得一见的商业天才,名流巨富,大把大把的钱和奢侈品给后妈往家里搬。而还没出生的小三子呢,将来会成为王牌导演、娱乐圈大佬,给后妈女主带来无限光环,女主简直就成了娱乐圈的太后老佛爷,一句话足以影响整个娱乐圈。

可是……冯妙看看坐在地上的小二子,她是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怎么看,这个呆萌呆萌的小笨货也跟“商业天才”沾不上边呀。

难道是她不会养,非得等后妈接手?

冯妙伸手把二子拎起来,拍拍他屁股上的泥土抱起来。小二子往大门外一指:“啊——”

那意思:走,出去溜溜。

“谁有功夫抱你去溜溜,你赶紧长腿自己走。”冯妙把二子抱回院里铺的竹席上,叫大子照看着,自己去切红薯藤拌猪食。

秋收大忙,村里的娃要么大的带小的,要么就被大人带到田里风吹日晒,而冯家全家上下都舍不得孩子,就没让冯妙下田干活。

当然,作为生产队的一员,她一直不出工,免不了会被人说道,所以她有时陈菊英换班,她上工,陈菊英就在家做家务带孩子。星期天方冀南回来,也会代替她去上工,反正干多少活记多少工分,这么一来,村里人也不好说什么。

一直到一岁半,天寒地冻,小笨货才终于会走了,穿得像个企鹅,不急不躁、慢慢悠悠,迈出了人生第一步,走出一段,回头冲着冯妙傻乐。

走的倒是挺稳当,摔了也不怕,这时节穿的像一个圆滚滚的棉花包,摔倒了两头不着地,一骨碌摔下去,人家自己也不急,就那么趴在地上,乖乖地原地等待救援。

大子跑过去拉他,结果自己一个不稳,一屁股坐地上了,兄弟俩脸对脸哈哈哈傻笑,仿佛干了件多么得意的事情。冯妙哭笑不得跑过去,一手一个拎起来。

星期天方冀南回来高兴坏了,领着二子满院遛,穷显摆他儿子会走路了,然后又开始着急另一件事儿,这小子还不会说话呢,方冀南每次回来没干别的,就抱着二子“爸爸、爸爸”地教了。

“急也没用。”冯妙道。实在是听他这么一直对着儿子“爸爸爸爸”地喊,莫名哪儿好笑。

“你说什么他也能听懂,就是不会说。”方冀南看着二子走路,故意在后边喊,“二子,爸爸手里有饼干。”

果然,小笨货转过身,咬着手指一步一步走回来了。

“哎呦,小二子会走了呀。”四婶一进门就笑,“可算会走了,要把你姥姥给急死了。”

四婶来找冯妙帮忙补裤子,屁股和膝盖都得补,手缝难看,拿给冯妙用缝纫机缝,也就是说个话的功夫。冯妙帮她补裤子,四婶凑过来说话。

“冯妙,有信儿了没?”

冯妙:“啥信啊?”

四婶:“嗐,你这丫头。你再生个闺女,儿女双全,多好。”顿了顿忍不住,“该有了呀,二子这都一岁多了,这咋还没动静呢,要不去找个了大夫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