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一举三得好买卖(第2/2页)

《新路》一部偏文艺范的电影都给整到6.5个亿,还有什么好质疑的。

这可怜的家伙,他前面去军营训练了十八个月。

后面拍了几个月戏。

然后又去雨城当了几个月志愿者,他已经和娱乐圈彻底脱节了,所以根本不知道其实《新路》是委托给中友传媒发行的。

制作成本加宣发一共算了1.5个亿。

吴锋其实觉得不需要那么多,一个亿出头就行了。

但是克莱斯特文化传媒的已经大手大脚习惯了,根本不知道啥叫节制。

林冬还提议,吴锋以导演和编剧的身份,参与到投资回报的分成当中来,给他分10%。

系统都没反对。

其他人更没有理由反对这个,反正能不能分到钱还另说呢。

剧本差不多了。

资金到位,那还等啥呢。

林冬这边就催着他们去签合约转账了。

转账的时候,林冬还不忘让钱从基金账户上走一遭。

啥?

这不是文艺片?

军人怎么就不能文艺了。

我说它是文艺片,它就是文艺片。

我们有句对白“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从汉朝流传下来了。

多文艺啊。

【结算中……】

【项目名称电影《特种战狼》,制作成本1.5亿,总票房4.2亿,按照投入比例,您一共亏损了1770万,恭喜你亏钱成功】

【由于消耗的不是系统起始资金,不予结算金加隆】

【结算结束,由于系统账户资金不为零,不予下发新一轮起始资金,您的系统账户当前资金余额为22473.5万元】

果然亏钱了。

总票房4.2亿,扣除杂七杂八,还有税啊什么的,再分给吴锋10%,到林冬手里的票房收入是1.3亿。

在不扣除成本的情况下,拿出来5%做慈善。

也有660万呢。

加上亏的1770万,算下来这一笔就直接亏损2430万。

一举三得啊!

你问哪有三得?

亏钱是不是一得。

坑了系统的钱用来做慈善算不算一得。

还有一得?

最最重要的一得,就是林冬交了个好哥们。

吴锋!

加上这部《特种战狼》,他已经连赔两部了。

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是一个靠谱的,能亏钱的,可以帮着林冬回家的好哥们。

必须建立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

认识了这样一个好哥们,比亏几个亿都让人充满希望。

林冬热情的邀请吴锋吃个饭再走。

当然,买单一定是吴锋的,谁和投资人一起吃饭会让投资人买单。

吴锋也不介意买这个单。

他虽然上部电影亏了,但那部电影是别人赞助的,没让他伤筋动骨。

他自己本人的身家还是非常不错的,光是房子就是价值几千万的豪宅,花几千块钱吃个饭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