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第3/4页)
人贩子头目给几人赔着笑,嘴上却是不饶人,“你们这话说的就没意思了,虽然这是我们的家务事,但确实处理的太粗暴了,你们看不惯也正常。”
“可是伸张正义归伸张正义,撒谎就没必要了吧,你们才是说话之前打一打草稿哦。”
两方各执一词,围观群众也懵逼了。
所幸警察来得及时,在两方正在僵持的时候,鸣着笛的警车停在了周围。
等看到警察,那几个人贩子才是真的慌了神。
不过被村民围着,他们也逃不了,只是不停地交换眼神,像是在默默地核对说辞。
季柯和沈凌还有几个村民也一起到了警察局,他们和那几个人贩子被分开,一一做笔录。
季柯他们先进去,人贩子在后头。
到了警察局,那几个人贩子还在说这是他们的家务事,沈凌是他们家媳妇,季柯是小三。
警察就默默听着他们吹,等听完他们编的故事,才把几张复制的证件放到他们跟前。
两张首都音乐大学学生证的复印件,两张学校开的支教证明。
人贩子看到证件,傻眼了。
他们是跨境拐卖人口的人贩子,主要把云南当地的姑娘卖到老挝面甸等地。
在边境做了二十年的人口生意,他们一直都没翻过车,因为偏远山区的姑娘多数连普通话都不会说,被卖了就只能老老实实的给人生孩子。
从赶集第一天,他们就打上了沈凌的注意。
说实话,他们做了这么多年的人口拐卖,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姑娘。水灵、矜贵,像个公主一样。
他们想过这样的姑娘可能不是从山里出来的,但也没觉得会是从大城市里出来的,因为这地方穷的旅游都没人来,肯定没有大城市的人愿意到这儿来。
万万没想到,这次竟然踢到了铁板!
这两个人还真是从北京来的!
北京来的也就算了,有学生证也没什么,他们完全可以咬死说沈凌就是瘦弱男人的女朋友。
因为咬定跟沈凌的情侣关系,这件事就是情感纠纷,而什么事一旦套上‘家务事’这三个字,对方就算长了一百张嘴也说不清。
警察顶多就是批评教育一下,但不会真的把他们关起来。
可是、可是,他们竟然有支教证明!
支教证明加上一整个莲花村村民的口供。
谁在说谎,一眼就能看穿。
人贩子头目终于改口了,她不说沈凌是他们家的媳妇了,改口说是他儿子一眼看上了沈凌,回去之后茶饭不思,她这个当妈的没办法,才出此下策,想让沈凌跟她儿子好。
这话说的表面上像是他们的错,实际上每一句都在指责沈凌,说她是狐狸精。
警方明显是不信的,他们先将几人拘留,然后开始盘算审问出这几个人背后的团伙。
有句话叫刚打瞌睡就有人递枕头,就很适合形容当时的情况。
警方刚把人拘留,就有人送上了证据,不仅是这几个人拐卖人口的证据,还有他们背后的团伙都揪了出来。
整个犯罪团伙一共有138个人。
其中中国人占了一半,面甸老挝等地的人占了一半。
中国的犯罪人员把云南的姑娘卖到境外,境外犯罪人员把当地的姑娘卖到云南。
看到这些证据,警方很震惊,但送证据的人解释说他是私家侦探,因为看不惯这个团伙所以出手,警方也就打消了疑虑。
随后警方核实了这些证据,联系了边境几个国家的警察,一起出警,将这个存在了二十几年的大型人口拐卖团伙给端了。
后来回到村子里,莲花村的人给季柯和沈凌解释,说边境地区经常会有这种拐卖人口的人贩子。
他们其实没有买卖妇女的情况,一个原因是穷,还有一个原因是祖祖辈辈都没干过买卖人口的事。
在古时候,他们这种穷人,根本不可能当资本买奴才,只可能被人拐走卖到大户人家当奴才,因为知道被人当成商品买卖的痛苦,所以他们也不会去买卖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