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2/3页)

木白有幸看见了人类幼崽驯服换毛期孔雀的一幕,不由陷入沉默。

话说弟弟什么时候学会开笼门的?而且他是怎么知道孔雀吃什么的?

木白此刻就像是所有的普通人类家长一样,一边意外于自家孩子的学习能力,一边为自家孩子的成长感到喜悦,同时还有点幼崽急于长大的心酸,可谓百味交杂。

就在他伤春悲秋之间,外面大势已定,木文小朋友成功收获了跟宠一枚,木白也顺势将孔雀的地位从【可以利用的麻烦家伙】挪到了【需要看顾一点的家庭宠物】上,并且决定等他把手上的事忙完了,就去把孔雀窝再加固一下,顺便把边上的陷阱也做一下调整和升级,好应对接下来的挑战。

木白有九成把握那只没能吃到肉又被他薅秃了尾巴尖的黄鼠狼今晚还会再来,而且根据黄鼠狼打不过就要找家长的尿性,这次来的可能还不是一只。

如果是昨晚的话他可能还会觉得麻烦,但是今天粗略尝试了下狼毫手感的他已经不会有这种想法了。

谁会觉得千里迢迢来送毛的小动物麻烦呢?这么热情的小动物一定是好孩子,必须多多益善,他可一定不能辜负了这份热情咧,明天再试试黄鼠狼身上别的地方的毛好不好使。

人族不是还有个成语叫集腋成裘,虽然他也不明白人族为什么看中了狐狸的胳肢窝毛,但说不定那也有特殊的效用呢,恩,可以拔一点试试,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对了,还有头颈毛,羊毫的话颈部就是很不错的取毛位置。此处的毛发不容易破损,而且保暖效果也较为突出,一般比较保暖的毛毛的吸墨性能也会比较好。

啊,这样说起来,肚皮毛应该也很不错。

算了,一个个试过来吧,反正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机会和资源都会有很多。

就在木白这边为了弟弟的学习工具绞尽脑汁,预备和一群黄鼠狼斗智斗勇并且薅秃狼毛的时候,一骑快马在想要离开乌撒路的时候被拦截住了。

马上的骑士被守城的兵士自马上扯下,扭压在了土路上,一只皂皮靴踏在了他背部,将想要仰起头的人踩趴了下去。

身着右衽大袖盘领紫罗袍,戴黑纱展角幞头的男人俯下身来,冲着被自己踩在脚底下的青年人露齿一笑:“瞧瞧我抓到了谁?嗯?汉人的奸细?”

被踩住的青年艰难抬头,他冲着这位大元的官吏露出了一个怯弱的笑容,五官清秀爽朗的青年看上去就十分没有心机,无害极了。

他一脸的唯唯诺诺:“这位官老爷,我不是汉人的奸细,我就是个商人南下来行商,我办过文书的,都在包里,还有货物,我买了不少本地的土产,那个……老爷您不妨赏个脸看一下,喜欢什么拿走也无妨,就当是我们结个缘?”

“嘿嘿,我可不看,你们汉人最会说谎。不过没关系,你们这张嘴啊到了刑具面前自然就会老实了。”男人收回腿,站直了身子,冲着青年的方向努努嘴,对身边的兵士吩咐道,“带下去审,把他去过的地方一个个都给爷挖出来,买过什么,接触过什么,全给爷带回来,一个都别落下。”

他露出了一个残忍的微笑:“我倒要看看这些汉人要做什么。”

发生在一路之隔的纠纷就像是个渐渐形成风暴点,但它暂时还影响不到木白这儿。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操实验,木白家用黄鼠狼毛制作的毛笔得到了非常不错的反馈。

王老先生的手受过伤,腕力就有所不足,在外行眼中没有多大区别的羊毫和狼毫在他面前差异颇大,狼毫弹性足,易出笔锋,老先生对于学生的这个改造发明非常满意。

满意的结果就是——木白的作业又添了两册经书。

王先生眼睛一瞟,见学生嘴角直抽抽,一副不愿接受的模样,顿时就很神棍地说了一句:“为师昨日夜观天象,得天之意,遂为徒儿请了一卦,卦象显示徒儿不日将有一劫,而这一劫所破之法,便是这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