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新的超能力,少年李世民(第3/4页)

年轻的李世民,像所有渴望刺激的少年人一样,非常富有冒险精神。

他很喜欢在战场之上冲杀,享受那策马飞驰、枪矢交错,生死悬于一线的刺激。

热衷于冒险的李世民,对自己的本事也非常骄傲——他的武功虽然不算一流,但骑术、射术异常厉害。

自诩只要有好马硬弓,以一敌百也不在话下。

当然,前提是得有个厉害的坦克,当敌人追近时,帮他把敌人拦截住,给他开弓射箭的机会。

而就在突厥破马邑,据雁门之后,李世民得到了两个与他配合默契的最佳搭挡。

一个叫尉迟敬德,乃是边郡赫赫有名的青年高手。

步战之时,使一条两丈三尺长的“归藏鞭”,马战之时,使一杆一丈八尺长的马槊。无论马战步战,皆骁勇异常。

尉迟敬德本来在马邑郡跟着刘武周做事,因其勇猛颇得刘武周器重。

在突厥突然进击马邑,翻脸杀了刘武周之后,尉迟敬德冲出包围,南下投了李世民。

另一位叫做丁修,自称是边地孤儿,原本在雁门郡做杀手。

突厥占据雁门之后,丁修也南下投了李世民,擅使一口接近六尺长,刀身带有弧度,形制与现今环首直刀大相迳庭的怪异长刀。

此刀步战、马战皆可,用法似刀非刀,似矛非矛,很有几分奇异。

那丁修也非常勇猛,武功不逊尉迟敬德,唯一的缺点就是稍微有点贪财——不过李世民财大气粗,贪财在他看来,非但不是缺点,反而很是质朴可爱。

总之有了尉迟敬德、丁修这左右护法,李世民自觉如虎添翼,冒起险来更是肆无忌惮,甚至经常就三个人向着上百人的突厥游骑发起冲锋。

当然,李世民也不是无脑莽,就是冲过去远远放箭,射死几个后打马就跑。

若突厥兵追击,自有尉迟敬德、丁修帮他拨打冷箭,拦截近身之敌,他就从容射箭,一展其神射之术。

反正李世民这段时间打得非常过瘾。

这天更是杀得兴起,追杀一股突厥溃兵深入敌后数十里,然后就不幸撞上了铁板,被几百个突厥骑兵,包围在一座荒村之中,不但弓矢即将用尽,连战马都被射杀,被迫龟缩在一座土屋里,躲避突厥人箭雨。

此村荒废未久,村中偶尔还可看到遍布刀矛伤痕、不成形状的遗尸,显然正是最近被突厥人糟践荒废。

李世民还是少年,虽然大阀贵公子的出身,难免使他养出了几分深沉心机,可热衷冒险的天性,令他终究热血未冷。

看着村中那些惨不忍睹的残尸,听着外面突厥人耀武扬威的嚎叫,李世民一时热血上头,就要冲出去与突厥人厮杀。

“公子,别冲动,突厥人太多,这么冲出去不是办法!”

尉迟敬德拦住李世民,劝说道。

李世民愤然道:“那难道在这里干等,就有办法了吗?”

尉迟敬德冷静道:“自然不是在这里干等,先拖到天黑,再伺机夺马突围。”

丁修怀抱长刀,嘴里叼着根草茎,懒洋洋倚在门框上,插嘴一句:

“晚上突围特别辛苦,得加赏钱……”

李世民嘴角抽搐一下,有点想笑,又实在笑不出来,只得叹息一声:

“唉,这次是我得意忘形,冒险太过,连累你们也随我被困。”

丁修笑道:“其实我倒还挺喜欢这么冒险的,特别刺激,特别过瘾。尤其每次冒完险,还能得到许多赏钱,反正我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尉迟敬德瞪他一眼,对李世民说道:

“公子万金之躯,当吸取此次教训,以后不能再轻身犯险了……”

正说时,外边突厥人那狼嚎般的啸叫,突然变得更加嘹亮,像是一下兴奋了起来。

李世民脸色微变,取出最后三枝长箭挟在指间,沉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