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第4/10页)

性爱本身就是一个爱嘲弄、爱恶作剧的神灵,与其说像神,不如说更像小精灵,把我们当作嘲弄的对象。在一切外在条件具备时,她让情侣双方或其中一方性趣了无;而当一切公开的行动都无法进行,甚至连交换眼神都不可能时(如,在火车上、商店里、没完没了的宴会上),她却发起猛攻;一小时后,当时间、地点合适时,她早已神秘地撤退(也许只从一方那里撤退)。这给那些将她奉若神明的人带来多少烦恼!引起多少怨恨、自怜和怀疑!使多少人虚荣心受伤!产生多少“挫折感”(这是当今时兴的话题)!聪明的情侣一笑了之。这一切不过是性爱游戏——一场随机应变的游戏——的环节,无论躲闪、摔跤、迎面相撞,都应当作嬉戏。

像其他欲望一样,肉体的欲望毫无掩饰地显露了它与尘世因素(如,天气、健康、饮食、消化、血液循环等)的联系。像爱情这样如此崇高、如此明显超越的感情,竟然与肉体的欲望不协调地捆绑在一起,这不由地令我想到这是上帝对人类开的一个玩笑。在爱情中,我们有时候似乎飘飘欲仙,这时性爱会突然抖动绳索,让我们想起自己不过是只被拴紧的气球。性爱不断地证明了这一真理,即我们是混合的受造物,是理性的动物,一方面近似天使,另一方面又近似禽兽。无法接受玩笑是件很糟糕的事,无法接受上帝开的玩笑就更糟糕。我敢保证,上帝开的玩笑需要我们付出代价,但也会使我们受益无穷。这点谁会怀疑?

自古以来,人类对身体的看法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禁欲的柏拉图主义者和费希尔这类的基督徒的看法。柏拉图主义者称身体为灵魂的牢笼或“坟墓”。费希尔视之为“臭皮囊”、虫子的食粮,污秽而可耻,只会给坏人带来诱惑,给好人带来羞辱。第二种是新柏拉图主义者(他们很少懂希腊语)、裸体主义者和崇尚性本能之人的看法。他们认为身体是崇高的。第三种看法用圣方济各的话来说就是,身体是我们的“驴兄弟”。这三种看法可能都有道理(对此,我不太确信),但我接受的是圣方济各的观点。

称身体为驴极其恰当,因为每个大脑正常的人都不会尊敬驴,也不会憎恨驴。驴这种牲口结实、可爱、有耐心、对人有用,但也懒惰、执拗、惹人动怒;有时候该受棍棒之罚,有时候又该受胡萝卜之赏;它的美既悲怆感人又滑稽可笑。身体也是如此。身体在生活中的作用之一便是扮演小丑的角色,认识不到这点,我们对它就不能忍受。在某种理论将人们的思想变得复杂之前,世界上男女老少都知道这点。人有身体,这是有史以来最古老的玩笑话题。爱情(像死亡、素描、医学研究一样)也许偶尔促使我们十分郑重地对待身体,我们若由此得出结论:爱情始终要求我们这样对待它,爱情永远排斥了笑话的成分,便是错误。事实并非如此。从我们认识的那些幸福的情侣脸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只要他们的爱情不是太短暂,在爱情的身体语言里,情侣们都能反复体会到喜剧、嬉戏,甚至插科打诨的成分。身体若不这样,就会处处妨碍我们。在爱情这曲戏中,身体是次要情节,或者说,是滑稽的客串。它通过恣意的打闹,来模仿灵魂以庄严的形式演出的内容。它的笨拙若不能体现为给这曲戏增添怪诞的魅力,作为一件乐器,它便过于笨拙,无法演奏爱情的音乐。(因此,在以前的喜剧中,男女主角诗情画意般的爱情立即会有粗俗的爱情来效仿、烘托。如,男女仆人之间的爱情,小丑试金石和乡村姑娘奥德蕾之间的爱情,等等。)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便站立不住。有时候,肉体自身确实有很高的诗意,但是,恕我直言,它也有不可抹灭的固执、滑稽、非诗意的成分。这个成分此时不现,彼时定现。将它作为滑稽的调剂坦坦荡荡地安放在爱情的戏剧里,远胜于假装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