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第2/3页)

青茗郎:“对对对!美人源源不断,少不了!”

城阳牧秋不敢放过每一寸可能藏着自家小狐狸精的土地,亲力亲为,找得格外仔细,便也耽搁了些工夫,横渡万里,翻过鹿吴山的时候,已经又过了十几日。

这一路上,他收敛威压,乔装打扮,也向路人打听过,有没有见过一只小媚妖的踪迹,均一无所获,但他并不气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留意着所有不寻常的大小事宜。

可惜,听到路人们讨论最多的,竟是一件挺无聊的小事:某个妓院,有个小倌准备卖身了。

这件在城阳老祖看来无聊透顶的闲事,却甚嚣尘上,且越靠近鹿吴城,讨论的人便越多,也越激烈,即便城阳牧秋不愿意听,也被迫听了个囫囵。

据说那个清倌长得花容月貌,艳冠古今,还是只极品媚妖,据说有人只见了他一只纤纤酥手,就茶不思饭不想,害了相思病,后来还有人瞥见他换鞋,那双小脚又嫩又白……但虽说是要举办梳拢大礼,可至今还没人一睹真容呢。

城阳牧秋越听越觉得这群人多多少少有点变态,他们竟能把一双赤脚形容得秀色可餐,说得都快流口水了——一双脚而已,没见过脚吗?

城阳牧秋觉得不可思议,但也不敢掉以轻心——他能感觉到,银绒的气息不远了。

因而没有使用缩地成寸、日行千里的术法,而是边走边找,放慢速度,跟着人流一起御剑翻过鹿吴山,是的,有一大批人族修士,也慕名而去,想看看那位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的小倌。

同行的人太多,就不免有自来熟、话多的,有人主动向城阳牧秋搭讪:“道友,打听个事儿,你准备出多少?”

城阳牧秋:“?”

那人:“就是买红袖公子的初夜啊!看你器宇不凡,不是等闲之辈,应该不只是看热闹,而是奔着梳拢佳人去的吧?交流交流嘛,免得咱们竞价,被老鸨渔翁得利。”

城阳牧秋连眼神都懒得给:“没兴趣。”

那人:“这样,我先透个底,我准备了一万上品灵石,你呢?”

城阳牧秋:“……”

一万上品灵石?他虽多年不管账簿,却也知道,一万上品灵石,足够一个中等门派一年的开销了,就为了睡小倌一晚上?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败家子?

城阳牧秋不由得看向那人。

那“败家子”对上老祖眼神的时候,莫名被其气势吓得一抖,不敢再攀谈,闭了嘴连忙溜边儿,躲进人群里,还在小声嘟囔:“不说就不说,凶什么凶啊,那个人也太可怕了,不过再凶也没用,秀春楼只认钱,本少爷就不信,还能有人比我准备的灵石多!”

城阳牧秋被迫继续听了一路的“红袖公子”逸闻。

譬如:“这次梳拢之礼与别个不同,除了比谁的灵石多之外,还要看客人们的自身条件!什么条件啊?自然是‘那块儿’啊!”

“这要是有人砸了灵石,却因为那块儿不行,人不是丢大了?秀春楼不想做生意了?现在妓子都这么嚣张,还敢挑客人的不是?”

“诸位稍安勿躁,我有确切消息,那位红袖公子与别人不同,并不只认灵石,若是‘活儿好’,梳拢之费可大幅减免,若是把他伺候舒服了,说不定还不要钱!”

“那当真是个妙人!哈哈哈哈哈哈哈。”

“吹得那么邪乎,还没人见过他的真容呢,说不定貌若无盐。”

“既然是秀春楼的清倌儿,还闹出这么大阵仗,应该不会差到哪儿去,再说,长得让人大失所望的话,不扔那么多灵石竞价就是,没什么损失。”

“今晚不就是梳拢之礼了吗?今晚就能看他的庐山真面目了!”

翻过鹿吴山时,已接近黄昏,城阳牧秋以为终于能与这些色令智昏的傻瓜们分道扬镳,得个清净,却没想到,寻气决显示,银绒所在的方向,又与他们的路线重合了。